- 关于拟新增、变更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的公示(20240625)根据《关于规范全市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工作的通知》(淄医保发〔2023〕25号)文件规定,经淄博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审核评估,以下医药机构(名单见附件)符合医保定点新增、变更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6月24日至2024年6月28日如对以上单位医保定点新增、变更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间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反馈。联系电话:3177278附件:拟新增、变更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名单.docx淄博市医...[ 详情 ]
- 关于《黄冈市非住院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门诊使用免费基本药物治疗工作指导意见》(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为减轻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经济负担,提高患者服药依从性,有效防止和减少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案件发生,市卫健委会同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医保局等多部门起草了《黄冈市非住院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门诊使用免费基本药物治疗工作指导意见》(试行),拟于近期印发实施,现根据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为2024年4月1日至4月10日,如有意见和建议,请通过信函、传真、邮件等方式书面反馈我委。联系人...[ 详情 ]
- 富宁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关于拟纳入医疗保险协议管理零售药店名单公示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经县医疗保障局现场检查评分、综合评估,并经富宁县医疗保障局班子会讨论通过,现将拟纳入医疗保险协议管理的零售药店名单公示如下:富宁福泽药店富宁县洞波诚缘药店富宁分店富宁仁心堂大药房四分店富宁鑫康大药房自2024年1月26日起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县医疗保障局反映,电话:0876-6126738,富宁县政务服务中心...[ 详情 ]
-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海南省2024年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门诊治疗免费服用基本药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市、县、自治县卫生健康委,省精神卫生中心:为减轻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疾病负担,提高患者规范治疗和管理水平,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项目目标通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门诊治疗免费服用基本药物项目(以下简称“门诊免费服药项目”)实施,有效减轻患者经济负担,提高患者服药依从性,降低疾病复发率,明显提升全省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综合管理水平。具体目标:(一)为全省不少于3万名患者提供门诊免费服药。(二)全省严...[ 详情 ]
- 安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顺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安顺市中医药产业发展规划(2023—2030年)》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相关部门:《安顺市中医药产业发展规划(2023—2030年)》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复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附件:安顺市中医药产业发展规划(2023—2030年)安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安顺市卫生健康局2023年12月20...[ 详情 ]
-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乡镇医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各县(区)卫生健康局、医疗保障局、财政局,经开区政法和社会事业局、财政局,湖滨新区卫生健康医保局、财政局,苏宿园区劳动保障和社会事业局、财政局,洋河新区社会事业局、财政局:为进一步规范乡镇医院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工作,有效推进基本药物合理使用,切实减轻群众药品费用负担,保证群众基本用药需求,逐步建立科学合理的监督管理评价体系,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18〕88号...[ 详情 ]
- 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海南省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各市县财政局、卫生健康委员会: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中央和省财政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们制定了《海南省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海南省财政厅 ?????????&ensp...[ 详情 ]
- 关于协助提供药用辅料标准研究用样品单位名单的公告(2023年第二批)为进一步发挥企业在标准制定中的积极作用,增强药用辅料标准的适用性,确保标准制定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我委于2023年5月通过网站发出“关于征集《中国药典》药用辅料微生物控制相关标准研究项目药用辅料样品的通知”。在上海市食品药品包装材料测试所、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四川省药品检验研究院、天津市药品检验研究院和辽宁省药品检验检测院的积极组织协调下,此项工作得到了相关企业的大力支持,截至目前,有156家...[ 详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