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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年福建省厦门市关于第二十五批新增、变更药品编码的通知
    各定点机构:依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医保新编码药品表(第二十五批)的通知》(闽人社办〔2016〕24号)文件精神,我中心近期对药品编码库进行维护:新增了5272条药品编码;变更药品编码规格16条。另变更了药品生产企业1家,药品编码不变。新增及变更药品编码表可在www.xm12333.com网站下载。以上新增及变更药品编码即日启用,请认真核对,严格执行。 特此通知 厦门市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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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在DRG/DIP支付模式下 推行部分中医优势病种按疗效价值付费工作 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推进中医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加大DRG/DIP付费模式下支持中医药力度,鼓励医疗机构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我局起草了《关于在DRG/DIP支付模式下推行部分中医优势病种按疗效价值付费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在线方式提出反馈意见。电子邮箱:hbybygc@163.com通讯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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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梅州市医疗保障局转发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明确部分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问题的通知
    梅市医保函〔2024〕47号-梅州市医疗保障局转发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明确部分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问题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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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河池市金城江区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关于新增定点医药机构名单公示(20240430)
    经专家组审核评估,我中心拟认定河池市金城江区好药师南新东路药店为河池市金城江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现予公示。公示期从2024年4月30日至2024年5月13日,共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署真实姓名、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书面形式反映情况,于5月13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至河池市金城江区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基金监督管理股(地址:河池市金城江区江南西路16-1号,邮政编码:547000,直接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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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年度常州市定点医药机构纳入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管理名单公示(五)
    根据《关于受理定点医药机构申请开通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服务有关事项的通知》(常医险管〔2023〕9号)等文件要求,经审核评估,拟确定以下3家单位纳入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管理,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7日(自2024年4月30日起至2024年5月6日止),请社会各界监督。在公示期限内,如对以下单位有相关情况反映的,可通过来访、来电或信函等形式向常州市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中心反映。联系电话:8619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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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年度常州市拟准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部分名单公示(十七)
    根据《关于加强常州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管理的通知》(常医保服务〔2020〕101号)要求,经综合评估,拟确定以下8家单位为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机构,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自2024年4月30日起至2024年5月9日止),请社会各界监督。在公示期限内,如对以下单位有相关情况反映的,可通过来访、来电或信函等形式向常州市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中心反映。联系电话:86190529 (市医保中心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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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转发延长广东省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和广东省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有效期的通知
    梅市医保函〔2024〕42号-关于转发延长广东省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和广东省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有效期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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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新增纳入黄石港区医保服务协议管理的医药机构的公示(20240430)
    各有关医药机构、参保人员: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等文件规定,经自主申报、资料审核、现场评估,1家零售药店及2家医疗机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协议管理要求,拟纳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管理,公示期为2024年4月30日至2024年5月11日(共7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对以上情况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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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宜昌市城区4月份新增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的公示
    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以及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转发<湖北省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关于转发<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定点零售药店医保服务协议管理的通知>的通知》(宜医保发〔2023〕16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宜昌市城区拟申请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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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宜昌市西陵医院等4家定点医药机构变更的通知
    各县(市、区)医保经办机构、城区各有关单位: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以及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转发<湖北省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关于转发<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定点零售药店医保服务协议管理的通知>的通知》(宜医保发〔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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