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关于删除中心平台相关药品医保编码的公示(20220526)
2022年05月26日 安徽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

各相关企业:

根据企业药品医保编码数据匹配信息,新平台部分有限价药品对应的生产企业和原平台生产企业不一致,现对匹配错误的药品医保编码予以删除(见附件)。

如相关企业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扫描上传申投诉材质(详见附件,申投诉登记表还需上传word版本)至中心邮箱(ahyycg@126.com),邮件标题格式为“第二批药品医保编码删除申投诉+企业编号”。

公示期:2022年5月26日至5月30日。


附件: 1.第二批药品医保编码删除公示版.xlsx

2.申投诉登记表.doc

3.授权委托书.doc

安徽省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2022年5月26日


普通附件:
1.第二批药品医保编码删除公示版.xlsx
2.申投诉登记表.doc
3.授权委托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