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根据《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全国中成药联盟采购中选结果执行有关工作的通知》,现将全国中成药联盟采购中选结果挂网交易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挂网交易目录
全国中成药联盟采购中选药品目录详见附件1。
目录对应的同厂同品规已挂网药品,将在目录内药品挂网交易后停止挂网交易资格,详见附件2。
二、执行时间和采购周期
2023年10月20日起医疗机构、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可通过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药品带量采购模块采购全国中成药联盟采购中选药品。
采购周期自2023年10月20日至2025年10月20日。
三、样品备案有关工作
(一)全国中成药联盟采购中选药品目录备注“须备案”的药品,即日起开展基药告知承诺备案工作。请有关企业根据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示公告:http://mpa.yn.gov.cn/newsite/ZwgkNewsView.aspx?ID=dfdc3433-e59e-486e-8496-becd5262fa7b的要求,完成告知承诺备案。
(二)请有关企业携此公告打印件至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指定地点完成备案工作,并在2023年10月18日下午17:00时前(法定节假日除外)将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盖章后的《中标品种样品备案表》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见附件3),原件扫描发送至电子邮箱:ynsypjzcgpt@163.com,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项目名称+企业名称+基药备案表”。
四、信息补充完善
有关企业应仔细、认真核对全国中成药联盟采购中选药品目录表中药品信息(包括最小制剂单位、计价单位、包装单位、包装数量、通用名、剂型、规格、包装材质、企业名称、标注等)。如药品基本信息发生变更,请在2023年10月18日下午17:00时前(法定节假日除外)将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3)、信息补充完善资料原件扫描发送至电子邮箱:ynsypjzcgpt@163.com,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项目名称+企业名称+信息补充完善”。
五、工作安排
中选药品可由中选生产企业直接配送或委托药品经营企业配送。医疗机构、生产企业、配送企业即日起在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上以电子合同的方式签定采购合同和建立配送关系。
六、非中选药品价格调整
中选药品同通用名非中选药品价格调整按《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云南省药品和医用耗材动态挂网方案的通知》(云医保【2022】92号)相关要求执行,调整后的同通用名下同企业同剂型非中选药品的挂网价格,原则上应符合小包装价格低于大包装价格、小规格价格低于大规格价格;同通用名的非中选药品,如出现新的全国最低实际采购价,必须在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挂网价基础上进行价格调整才可继续挂网采购。
以上涉及价格调整的企业,请按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办事指南”中《中标药品降价办理须知》进行办理。
七、交易系统账号
(一)已有“云南省药物集中采购交易系统”交易账号的企业,沿用原有的交易账号。
(二)无交易账号或交易账号密码遗失的企业,按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办事指南”中相关办理须知要求办理。
联系方式:0871-68313372
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871-65379183
2023年10月13日
普通附件: |
附件1.全国中成药联盟采购中选药品目录.xlsx 附件2.停止交易目录.xlsx 附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