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丽江市市本级医疗保险新增协议医药机构名单公示
2020年02月17日 丽江市人民政府

2020年2月,根据《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丽江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实行协议管理的通知》(丽人社发〔2016〕39号)的要求,经丽江市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按程序受理申请、现场检查、组织专家评估、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符合准入条件的医药机构共5家,现将其公示,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名单如下:

丽江仁兴医院有限公司、丽江新明眼科医院东界河新明眼科诊所、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丽江象山西路二分店、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丽江西安路二分店、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丽江香格里大道二店。

公示期为7天,2020年2月18日至2月24日,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对公示对象如有异议,请及时向丽江市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丽江市医疗保障局)反映情况。

地址:丽江市古城区雪山路200号

电话:0888-8897879

传真:0888-8895080

丽江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