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挂网产品价格联动(2019年第一批)公示的通知
2019年11月11日 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网

各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加强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的意见》(鲁医保发〔2019〕66号)和《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价格联动实施方案》(鲁公资交〔2019〕37号)要求,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挂网产品价格联动(2019年第一批)申报工作已完成,经价格梳理,现将本次申报承诺挂网产品进行公示,具体产品见附表。本次未公示产品需按照《关于开展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挂网产品价格联动(2019年第二批)的通知》要求重新填报。

挂网产品承诺价格联动有外省数据产品公示后无异议进入“药品挂网目录”管理(附表1);承诺价格联动但无外省数据产品公示后无异议进入“备选库”管理(附表2);不承诺价格联动产品公示后无异议省平台将予以撤网(附表3)。

特别说明:根据企业反馈,结合实际情况,经相关部门研究,广东、重庆和福建数据信息,企业可根据情况自主申报。前期已申报上述三省数据做为参考省份需调整的,通过“上报外省数据”重新申报,无需通过“投诉申诉管理”进行申诉。

公示期:2019年11月12日9:00-11月18日17:00时,逾期不再受理。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投诉申诉管理”提交材料(须加盖电子印章),提交的材料应真实有效,不得恶意投诉申诉。

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9年11月11日

普通附件:
附表1: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挂网产品价格联动产品明细表(2019年第一批).xlsx
附表2:承诺价格联动但无外省数据产品明细表(2019年第一批).xlsx
附表3:不承诺价格联动产品明细表(2019年第一批).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