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关于公示拟撤销挂网药品的通知(20210416)
2021年04月16日 福建省医疗保障局(药械采购)

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药品联合限价阳光采购产品挂网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医保〔2019〕57号),结合企业申报情况,现将3月份因停产申请撤销挂网的药品(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4月16日至22日。如有异议,请反映人提供真实有效、有针对性的证据,在公示期内持数字证书通过省级平台申(投)诉模块提交。

联系电话:0591-87279375

附件:拟撤销挂网药品名单

福建省药械联合采购中心

2021年4月16日


普通附件:
附件 拟撤销挂网药品名单(人工处理).xlsx
附件 拟撤销挂网药品名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