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关于开展长期无交易产品暂停交易申报工作的公告(20210508)
2021年05月08日 浙江省药械采购平台

根据《浙江省提升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功能推进医保药品支付标准全覆盖改革方案》(浙医保发〔2020〕14号,以下简称《方案》)精神,按照省医保局统一部署,现就长期无交易产品暂停交易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范围

《方案》中因各种原因导致无法供应并1年以上无交易、有其他药品可替代的产品,简称长期无交易产品。

二、申报时间

本次申请时间为2021年5月11日至5月18日。

三、申报方式和要求

生产企业填写《长期无交易产品暂停交易申请书》(见附件),需写明具体产品信息、申请理由等,并加盖企业公章,通过数字证书(CA)在浙江省药械采购平台“企业材料网上申报”系统中上传(具体操作方式详见《关于浙江药械采购平台企业材料网上申报系统上线试运行的通知》)。

四、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571-86401737;联系地址:杭州市下城区东新路江南巷2号(下城区健康服务产业园三号楼)。


附件:长期无交易产品暂停交易申请.doc




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2021年5月8日

普通附件:
长期无交易产品暂停交易申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