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山东新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龙泉苑店等3家定点医药机构信息变更的通知
2024年08月01日 枣庄市医疗保障局
根据《关于印发《枣庄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管理经办规程》的通知》(枣医保中心发【2022】6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枣庄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管理经办流程的通知》相关规定,山东新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龙泉苑店等3家定点医药机构向滕州市经办机构提交了相关信息变更申请,经审核,现将上述3家定点医疗机构信息变更表公布如下,详见附件。
附件:定点医药机构信息变更情况表
枣庄市医疗保险事业中心
2024年8月1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