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2020年关于增加部分药品挂网采购的通知
2020年01月13日 青海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网

各相关单位:

根据青海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增加部分药品挂网采购的通知》(青医保局函〔2020〕2号)文件要求,现将部分药品挂网采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挂网品种

(一)《青海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9版)》新增未挂网药品(附件1-1)。

(二)2019年国家医保谈判新增药品,协议有效期内上市的同通用名仿制药(附件1-2)。

(三)急(抢)救药品(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部分)(附件1-3)。

(四)基础输液(未中选产品)(附件1-4)。

二、挂网方式

(一)符合要求的药品生产企业自行向青海省药品采购中心递交申请资料,经审核合格后在青海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平台直接挂网。

(二)参加过我省药品集中采购投标工作并领取过网上用户名的企业直接登录“药品集中招标系统(新)”进行信息维护。

(三)未参加过我省集中采购投标工作的企业(含进口药品全国总代理企业)需携带企业报名册(附件2)到我中心领取网上用户名。

(四)相关企业登录青海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网(http://223.220.250.135:8081)“药品集中招标系统(新)”完成信息填报及资质证明文件上传。信息维护前,请各企业认真阅读企业及产品信息维护操作手册,操作手册可在集中采购平台“操作指南”栏下载。

三、挂网要求

(一)《青海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9版)》新增未挂网药品生产企业需填报全国最低三省实际采购价格;2019年国家医保谈判新增药品,协议有效期内上市的同通用名仿制药进行动态挂网,挂网价格不得高于国家谈判价格(规格不同,需进行差比);急(抢)救药品根据市场供应情况自主报价;基础输液(相同规格、包材的未中选产品)挂网价格不得高于我省集中采购的中选价格。

(二)《青海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9版)》新增药品以及2019年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同通用名、剂型的仿制药品如出现新的全国最低省级采购价,挂网生产企业须及时将价格报青海省药品采购中心进行更新,未如实填报的将取消该企业所有品种在我省的挂网资格,并记入企业不诚信记录,2年内不允许参与我省药品集中采购活动。

四、申报时间及地址

(一)报名时间:2020年1月13日至2020年2月10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除外。

(二)产品信息维护时间:2020年2月12日18:00前完成网上信息维护。

(三)报名地址:青海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二楼(青海省西宁市西川南路53号文博大厦(千家福家居对面))。

联系电话:0971-6115325、6115291、6145480

0971-5115636(交易受理部)

传    真:    0971-6145480、6115325 

附件:1.2020年增加部分药品挂网采购目录

2.企业报名册

3.需上传资料模板 

青海省药品采购中心

2020年1月13日

普通附件:
1.2020年增加部分药品挂网采购目录.pdf
2.企业报名册.doc
3.需上传资料模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