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2020年第三季度新药登记的通知
2020年09月07日 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经研究决定,我院将开启2020年第三季度新药登记,之前(历史)登记信息作废,需重新登记。现将相关事项做如下说明:

一、新药定义:

此次登记新药是指我院未使用过的药品品规(种),及虽已使用过但停用已达6个月以上,确因临床诊疗需要引进使用的药品。

二、本次新药登记范围:

1、登记新药应为浙江省药品集中采购中标目录中的药品;

2、我院已有一品双规的品种、抗生素原则上不予以登记。

三、注意事项:

(1)生产厂家或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须授权其委托人进行新药登记、产品遴选等相关工作。

(2)登记材料须包含①《营业执照》、②《药品生产许可证》、③2019年12月1日前受理认证的药品,提供《GMP证书》、④药品生产或进口批准证明文件、⑤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

(3)登记材料还须包含⑥药品注册标准、⑦药品检验报告、⑧药品说明书、⑨药品包装标签等产品资料,上述资料需盖生产企业公章的扫描件。

(4)每一药品登记材料按序排序,扫描为单个文件,文件格式为PDF格式。

(5)登记开放日期:2020.9.14-2020.9.30每周一下午13:30-16:30。

(6)所提交的登记材料须真实有效。

(7)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或违反国家相关规定的,视为无效登记。

(8)登记人应及时关注审核结果,自行了解审核进度。

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采购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