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青海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带量采购非中选药品申报挂网有关事宜的通知
2020年09月18日 青海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网

各相关企业:

根据青海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开展青海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带量采购非中选药品限价挂网采购的通知》文件要求,将开展我省药品带量采购非中选药品限价挂网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挂网范围

青海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带量采购同品种未中选药品(按招标单元划分剂型分类相同的品种)。

二、挂网方式

非中选药品企业需根据不同要求进行产品和价格申报。

1.平台未挂网非中选药品

(1)参加过我省药品集中采购投标工作并领取过网上用户名的企业直接登录“药品集中招标系统(新)-省级带量采购非中选药品申报”进行企业和产品信息维护。

(2)未参加过我省药品集中采购投标工作的企业(含进口药品全国总代理企业)需携带企业报名册(附件2)到我中心领取网上用户名。

2.已在我省中标(挂网)的非中选药品

企业按照要求登录“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交易系统-省级带量采购非中选药品价格上报系统”进行价格申报,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申报价格挂网,未按此次价格申报要求申报的产品取消挂网资格。

3.相关企业登录青海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网(http://223.220.250.135:8081)完成价格申报、信息填报及资质证明文件上传。信息维护前,请各企业认真阅读企业及产品信息维护操作手册,操作手册可在集中采购平台“操作指南”栏下载。

三、挂网要求

1.带量采购同品种未中选的药品,价格按不高于中选价进行挂网。

2.中选不带量限价挂网的同品种未中选药品,价格按不高于中选价进行挂网。

3.原研药、参比制剂,按不高于全国现行最低采购价挂网。参照省外对专利药品生产企业授权或许可联合生产的相应药品(授权人对原厂原料生产工艺、质量标准及质量一致认可的相关表述,以上四项同时具备)和原料及成品均获得美国、欧盟、日本等国家认证的药品,可视同为原研药、参比制剂,按不高于全国现行最低采购价挂网。

4.因剂型、规格或包装(装量)等不同形成的价格之间的差额,需符合药品差比价原则。剂型、规格与中选药品不符合差比价关系的非中选药品暂不挂网。

5.符合资质要求的生产企业应严格按照诚实守信原则,原研药、参比制剂(含视同)的生产企业须如实填报挂网产品价格信息(在采购周期内,如全国最低现行采购价格发生变化的,生产企业应及时进行更新申请),若虚假填报的,一经核实,取消该药品在我省的挂网资格,企业记入不诚信记录,并2年内不允许参与我省的药品采购活动。

6.中选不带量限价挂网的同品种未中选药品,在采购期内出现省外现行采购价格低于我省限价时,挂网生产企业应及时进行申请更新,联动最新价格。

四、申报时间及地址

1.价格申报截止时间:2020年9月28日18:00。

2.未在我省挂网的省级带量非中选药品申报实行常态化管理,企业可随时登录平台进行申报。我中心定期对企业申报信息进行公示,符合规定的予以挂网。

3.报名地址:青海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二楼(青海省西宁市西川南路53号文博大厦(千家福家居对面))。

联系电话: 0971-6115291、6145480

0971-5115636(交易受理部)

 

 

附件:1.平台已中标(挂网)省级带量非中选药品需申报价格目录

2.企业报名册

3.需上传资料模板

 

 

 

青海省药品采购中心   

2020年9月18日

普通附件:
附件1 平台已中标(挂网)省级带量非中选药品需申报价格目录(人工处理).xlsx
附件1 平台已中标(挂网)省级带量非中选药品需申报价格目录.pdf
附件2 企业报名册.doc
附件3 需上传资料模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