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关于开展国家、联盟集采到期续签药品报价工作的通知
2023年12月26日 河北省医用药品器械集中采购中心

各相关企业:

  按照2023年12月23日我中心公布的《河北省国家、联盟集采到期续签药品中选有关规定》要求,现就我省国家、联盟集采2023年12月31日到期续签药品报价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价药品目录及约定采购量

  (一)报价药品目录。国家集采报价药品是我省2023年12月31日到期的国家集采需续签药品,目录见附件1;联盟集采药品是我省2023年12月31日到期的联盟(北京)集采需续签药品,目录见附件2。

  (二)集采到期续签药品约定采购量。国家、联盟集采到期续签药品2024年度约定量见附件3。

  二、采购周期

  (一)国家和联盟集采药品采购周期1年,自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三、续签企业及报价

  (一)国家集采药品。截止本通知发布之日,国家确定的上海、江苏、河南、广东4个接续联盟(以下简称4个联盟)已遴选并已正式公布中选结果、且为我省2023年12月31日到期需续签的国家集采中选药品,其中:原中选我省企业1家的,中选企业需联动申报全国4个联盟省份正式公布的本中选药品价格,其他在全国4个联盟省份中选的更低价同通用名药品均可申报;原中选我省企业2家及以上的,原中选企业需重新报价且价格不高于全国4个联盟省份正式公布的中选价格、不高于在我省现行中选价格,其他在全国4个联盟省份中选的、比遴选后原中选我省最低价格更低价的同通用名药品均可报价。

    (二)联盟集采药品。截止本通知发布之日,联盟集采原中选企业1家或多家的,中选企业需联动申报该企业药品全国、省际联盟、省和地区联盟集采的中选价格,其他在全国、省际联盟、省和地区联盟中选的、比遴选后原中选我省最低价格更低价的同通用名药品均可报价。

  企业申报的药品价格要真实准确,否则取消其中选资格并按失信相关规定处理。

  四、国家、联盟集采到期续签药品中选规则

  国家、联盟集采到期续签药品中选规则按2023年12月23日我中心发布的《河北省国家、联盟集采到期续签药品中选有关规定》执行。差比价计算按照国家集采规则执行。

  五、产品资质申报

  未在我省挂网的企业需登录河北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

  (网址:http://ylbzj.hebei.gov.cn/pub/#/unitLogin)在“药品挂网管理-资质库管理-我的资质库”模块完成产品资质申报。

  申报时间:2023年12月26日-12月27日。

  七、企业目录勾选、报价路径和时间

  符合申报资格的企业登录河北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

  (网址:http://ylbzj.hebei.gov.cn/pub/#/unitLogin)在“药品挂网管理-我的工作台”模块进入“国家、联盟集采到期续签药品报价”项目进行目录勾选、加密报价并上传价格承诺函(【申报管理-企业资料增补申报】菜单内上传)。企业按照最小零售包装(如:盒)申报价格(保留小数点后 2 位),企业可在规定时间内调整报价,需重新加密后方可完成有效报价,未按时报价或报价为“0”的视同放弃该药品中选资格。

  需特别提醒的是,企业要提供在4个联盟省份的中选凭证及中选价格截图。进入项目【国家、联盟集采到期续签药品报价-申报管理-产品资料增补管理】填报。

  目录勾选、报价时间:2023年12月28日9时-28日15时。

  八、企业解密

  企业持数字证书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价格解密工作。企业超过规定时间不解密,或在模拟报价期间未测试完善而无法正常解密的,视同放弃该药品拟中选资格。

  解密时间:2023年12月28日15时-16时。

  咨询电话:0311-66906539

  附件:1.国家集采需续签药品目录

  2.联盟(北京)集采需续签药品目录

  3. 国家、联盟集采到期续签药品2024年度约定量

  河北省医用药品器械集中采购中心

  2023年12月26日

普通附件:
1.国家集采需续签药品目录.xlsx
2.联盟(北京)集采需续签药品目录.xlsx
3. 国家、联盟集采到期续签药品2024年度约定量.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