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暂停药品经营企业销售“退烧药”的通告
2020年02月12日 黑河市人民政府

为有效遏制新冠病毒肺炎疫情传播,进一步做好全市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避免群众发烧、发热自诊自治造成生命健康损害,引导群众科学合理就医,经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自2020年2月12日零时起,全市所有药品经营企业暂停销售“退烧药”。“退烧药”具体范围指:适应症含“发热”内容的药品(含各类化学药制剂、中成药等),提醒有发烧、头疼、鼻塞、打喷嚏、咳嗽、乏力等症状的群众应尽快到当地医疗机构就诊,接受正规医疗诊治,以免贻误病情。

各县(市、区)、相关部门要统筹解决好发热发烧群众就诊交通问题,统筹调配医疗资源,及时满足群众诊疗和用药需求。

对违反要求擅自销售“退烧药”的药品经营企业,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严厉打击。

解除暂停销售“退烧药”时间另行通知。

黑河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