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市医疗保障局监督检查结果公示名单(一)
2021年05月14日 辽阳市医疗保障局

今年1月份,按照辽宁省医疗保障局、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定点医疗机构专项治理“回头看”的通知》(辽医保〔2020〕100号)要求,我市认真落实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现将检查结果公示如下:

一、对辽阳县八会中心卫生院门诊进行检查发现存在门诊患者未及时书写门诊病历、处方的现象,依据《辽阳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医疗机构)有关规定,以2021年1月医保刷卡额的 5%做为违约金予以扣除。

二、对辽阳县八会中心卫生院进行检查发现存在串换诊疗项目、无指征用药、大额现金支付药品费、医用耗材费等现象,依据《辽阳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医疗机构)有关规定,责令其限期整改,追回医保基金14351.85元,扣违保证金6950元,暂停骨科门诊及医师魏巍医保服务资格三个月。

三、对灯塔市惠民医院进行检查发现存在串换诊疗项目、无指征用药、大额现金支付药品费、医用耗材费等现象,依据《辽阳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医疗机构)有关规定,责令其限期整改,追回医保基金11112.62元。

四、对辽阳汤河济祥老年病医院进行检查发现存在串换诊疗项目、超范围用药、分解收费、超标准收费、大额现金支付药品费、医用耗材费等现象,依据《辽阳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医疗机构)有关规定,责令其限期整改,追回医保基金15845.8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