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自行采购四川省2020年“全国安全用药月”活动项目的公告
2020年10月23日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来源网址失效)

各潜在供应商:

为做好四川省2020年“全国安全用药月”活动,满足公众对安全合理用药需求,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省药监局)拟将四川省2020年“全国安全用药月”活动项目,采用面向社会公开采购的方式,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承担该项目服务。现就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

四川省2020年“全国安全用药月”活动项目

(二)项目费用

25万(最高限价),费用包含四川省2020年“全国安全用药月”系列活动策划及运营全部费用。

(三)服务时间

2020年11月1日—2020年12月15日

(四)服务内容

组织策划四川省2020年“全国安全用药月”系列宣传活动,包括承办四川省2020年“全国安全用药月”启动仪式、安全用药论坛,组织参加全国第九届“药品安全网络知识竞赛”,开展科普公益活动,制作科普宣传资料等。通过创新宣传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提升公众对药品监管、药学服务及安全用药的理解和认知水平。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项目之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响应时间及要求

(一)响应人填写《四川省2020年“全国安全用药月”活动项目采购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本地响应人持报名表上门报名并领取《四川省2020年“全国安全用药月”活动项目采购须知》(以下简称采购须知);外地响应人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表,省药监局收到报名表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采购须知。报名表须在2020年10月30日17:00前送达。

(二)响应人应按照采购须知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于2020年11月4日12:00前递交至省药监局。

(三)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送达。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采购须知规定的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响应。

四、现场评审时间及地点

暂定11月在省药监局召开现场评审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信息告知

采购成交信息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电话形式通知成交供应商。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梁老师联系电话:028-86785803

联系邮箱:307323271@qq.com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玉沙路98号A区306室

邮政编码:610017

附件:《四川省2020年“全国安全用药月”活动项目采购报名表》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0年10月23日


普通附件:
《四川省2020年“全国安全用药月”活动项目采购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