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关于公开遴选2024年药品配送企业的公告
2024年04月25日 南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根据我单位工作需要,结合我单位实际药品使用情况,拟公开遴选2024年药品配送企业,现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发布遴选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配送企业积极报名参与。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目标与配送周期

  (一)遴选目标:遴选3家药品集中配送企业,负责我单位西药、中成药,包括部分生物制品(疫苗除外)的的配送。

  (二)配送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二、遴选原则

  坚持遵循依法依规、客观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三、报名资格要求

  (一)企业诚信记录良好,守法诚信经营;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利用不当手段骗取中标,无严重违约记录,无重大刑事案件等行为记录。

  (二)依法取得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等合法资质证照(件),所配送的药品必须是经营范围的药品类别。

  (四)配送药品全品种必须在“广西药品和耗材招采管理系统”进行挂网采购、配送、验收等程序。

  (五)配送企业供应药品品种必须承诺执行“两票制”。

  (六)配送能力保障,拥有与配送业务相适应的仓储设备,配送企业仓储面积,经营生物制品必须有冷藏库、冷藏车辆等。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遴选,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四、配送企业提交资料

  (一)《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等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

  (二)企业基本情况简介,并附相应的证明材料,格式自拟(包括资质条件、经营运行状况、信誉保证、质量体系、药品仓储能力和运送能力、冷藏库面积、冷藏车辆数量等信息);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1);

  (四)信用声明函(附件2);

  (五)在广西药品和耗材招采管理系统中可配送药品品种的数量(附相关证明材料);

  (六)售后服务承诺书(包括近效期、破损、滞销、质量等问题药品的调换等);

  以上所提供的资料须真实有效,★材料统一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按以上顺序编排,装订成册(一式5份,一正四副),装于密封的档案袋中,注明项目名称、公司名称和联系信息等。我单位将按有关规定择期组织论证,根据企业资质能力、服务方案、业绩及服务承诺进行综合评分后确定配送企业。

  五、信息公布及接收材料时间

  信息公布及接收材料时间:2023年04月25日至04月30日17:30止(工作日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7:30节假日除外)请于公告规定时间内递交相关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六、地址及联系方式

  接收材料地址:南宁市兴宁区厢竹大道55号 南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5号楼506办公室

  联系人:陆园园   联系电话:0771-5679470

  七、监督电话:中心纪检监察室:0771-5679992

  附件:

  附件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docx

  附件2.信用声明函.docx

  南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4年4月25日

普通附件:
附件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docx
附件2.信用声明函.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