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克什克腾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旗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
2019年10月15日 克什克腾旗人民政府

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管理办公室,旗直有关委办局、企事业单位,中区直驻旗有关单位: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财政厅关于做好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内医保发〔2019〕6号)和《关于做好2020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赤医保发〔2019〕17号)要求,为切实做好全旗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工作,经旗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推进参保扩面和缴费工作,努力做到应保尽保,确保常住人口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

二、参保对象

(一)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具有本旗户籍的城乡居民,具体包括农村牧区居民、城镇居民、在校学生、学龄前儿童、外出务工人员。

(二)非本旗户籍的在本旗居住且未在原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

三、缴费标准

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305元。

四、缴费时限

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时限定为2019年9月1日至12月20日。各苏木乡镇、街道管理办公室和有关部门要广泛动员,积极协调,扎实推进,优质高效落实好费款征缴各项工作,确保全旗2020年度征缴任务如期完成。

五、缴费模式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采取智能云POS机缴费、手机APP客户端、微信和支付宝缴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取现金。城乡居民可到就近的嘎查村委会和社区进行缴费,特殊情况可直接到克旗政务服务大厅缴费。行动不便老年人、残疾人采取上门征收方式缴费。

六、征收经费

嘎查村、社区征收人员经费补贴按照政府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七、缴费方式

(一)普通人员缴费方式。

由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管理办公室牵头,以户口簿为单位整户参保(已参加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的除外,避免选择性参保),在规定时限内由嘎查村委会和居委会集中划卡收缴,按月与旗税务局进行对账,以便查缺补漏。

(二)在校(园)学生缴费方式。

旗教育局负责协调各学校、幼儿园,通过校讯通、微信家长群等渠道,通知学生家长及时为孩子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为了避免影响正常教学工作,学校不再代收在校学生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三)特殊困难群体缴费方式。

旗财政局、医保局负责将农村牧区低保对象、五保户、低收入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精神病患者和低收入家庭老年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的个人缴费纳入救助范围,在相关救助资金中进行补贴,确保上述人群100%参保。

(四)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缴费方式。

旗扶贫办负责全旗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信息核对工作,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管理办公室要采取有效方式确保辖区内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保。

八、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国家一项重大惠民工程,筹资工作事关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健康可持续发展和广大城乡居民切身利益。各地区、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和阶段性中心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全面落实职责,采取班子成员包片,机关干部包嘎查村、社区,嘎查村、社区干部包组的责任分解落实机制,加强督查指导和统筹调度,全面提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效能和管理水平。

(二)明确目标,突出重点。

各苏木乡镇、街道管理办公室要根据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扩面征缴任务,进一步明确目标,压实责任,着力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工作进程,全面扩大参保覆盖面,同时,要与旗民政、残联、扶贫办等部门积极配合,做好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低收入家庭老年人等特殊困难群体全员参保缴费工作,确保如期顺利完成目标任务。

(三)加强宣传,积极引导。

各地区、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拓宽宣传渠道,通过广播、电视、微信、微博、宣传栏等方式,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政策进行多层次、全方位宣传,营造全社会关注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缴费工作的舆论氛围,积极引导城乡居民主动参保缴费,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参保缴费意识。

(四)强化监督,严肃问责。

旗委组织部已将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工作纳入到苏木乡镇绩效考核目标体系,作为苏木乡镇、街道管理办公室创先评优、组织考核的重要依据。旗人民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定期、不定期对城乡居民参保扩面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征缴得力、按时完成任务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对征缴不力、未能按时完成征缴任务的进行严肃批评、公开通报;对弄虚作假、侵占挪用、严重损害缴费人利益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2019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