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关于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非中选药品申请挂网有关事宜的通知
2020年01月03日 青海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网

各相关企业:

根据青海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执行国家和省级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药品结果的通知》(青医保局﹝2019﹞140号)文件要求,现将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非中选药品申请挂网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在青海未中选药品及同通用名非中选药品。同品种药品通过一致性评价达到3家以上的,不再对未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进行挂网。

二、挂网要求

1.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围未选择供应青海的中选企业,可主动申请按国家中选价格在我省挂网采购。

2.与中选药品通用名、剂型、规格的原研药和参比制剂,采购价格高于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围中选价的,以上海市现行采购价为上限,经省药品采购中心组织价格谈判后,可在我省挂网采购。

3.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围未中选药品,挂网价格不得高于我省的中选价格,如规格与中选规格不一致,需按药品差比价规则进行计算。

三、材料要求

1.申报材料要求。(见附件)

2.材料递交时间及地址

递交时间:2020年1月3日至2020年1月22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除外。

递交地址:青海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二楼(青海省西宁市西川南路53号文博大厦(千家福家居对面))

联系电话:0971-6115325、6115291、6145480、5115636(受理窗口)

传   真:0971-6115325、6145480

 

 

附件:挂网材料要求

 

 

青海省药品采购中心   

2020年1月3日

普通附件:
附件:挂网材料要求.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