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启动药品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在自治区和兵团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招采子系统注册账号、维护企业信息工作的通知
2021年07月28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各药品、医用耗材生产经营(配送)企业:

根据自治区和兵团关于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的相关安排,为加快推进医保信息新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医药集中采购平台交易功能,经研究,决定启动药品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在自治区和兵团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招采子系统注册账号及维护企业信息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范围

生产销售药品医用耗材的生产经营企业(含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企业和配送企业,下同),境外产品全国总代理视为生产企业。

在新疆范围内有实际销售经营的企业。截至2021年7月25日,在自治区、兵团定点医疗机构销售使用的已取得国家医保药品和医用耗材编码,并完成其药品和医用耗材产品贯标工作的生产企业及相关经营(含配送)企业,为保证今后在全疆范围内的产品挂网和配送工作顺利开展,均应同时在自治区和兵团医疗保障信息系统(新平台)进行账户注册和维护企业信息。

在新疆范围内无销售经营的企业,暂不参加此次注册账号及维护信息工作,自治区和兵团医疗保障局将适时开通绿色通道,启动相关工作安排。

二、操作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账号注册

生产、经营(配送)企业可登录自治区医疗保障局网上服务大厅(https://fuwu.xjylbz.cn/hallEnter/#/Index)或兵团医疗保障局网上服务大厅(http://gwt.xjbtylbz.cn:8081/hallUnit/#/login?redirect=%2Fwelcome),完成单位账号注册(详见附件1.2)。

(二)登录和认证

自治区登录认证方式:通过应用商店下载“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用户注册成功后,单位法人选择“法人角色”进行扫码登录,进入“单位网厅”-“我的服务大厅”-角色认证页面,选择相应角色完成认证并进入招采系统,法人完成首次登录后,经办人方可选择“经办人”角色进行扫码登录,访问招采系统。

兵团登录认证方式:注册成功后,生产、经营(配送)企业使用账户名、密码登录兵团“单位网厅”。首次登录请使用单位账号进入“单位网厅”-“我的服务大厅”-角色认证页面,选择相应角色完成认证。

(三)企业基础信息维护

生产企业首次进入招采系统需审核机构主账号基础信息,审核通过后方可正常使用。

经营(配送)企业首次进入招采系统需维护用户基础信息并提交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正常使用。

(四)企业资质信息维护

生产企业在“药品/医用耗材招标管理”--“资质库管理”中维护企业信息。

经营(配送)企业在“资质库管理”中维护企业信息。

(五)时间安排

7月30日—8月8日。

三、注意事项

(一)已在国家或其他省份医保信息平台(新系统)取得账户名、密码的生产、配送企业无需再次注册。可通过注册时填写的法人和经办人相关信息扫码登录自治区医保“单位网厅”,完成认证;通过已取得的账户名、密码登录兵团医保“单位网厅”,完成认证。

(二)请各企业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完成相应工作,以免影响后期在新疆医保信息平台招采子系统开展的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

(三)联系方式

生产企业注册账号、维护信息工作指导群QQ:329198958

经营企业注册账号、维护信息工作指导群QQ:195814637

附件:1.自治区医疗保障局网上服务大厅注册、登录、认证、企业信息和产品信息维护操作手册(生产企业、配送企业)

2.兵团医疗保障局网上服务大厅注册、登录、认证、企业信息和产品信息维护操作手册(生产企业、配送企业)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兵团医疗保障局

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7月28日

普通附件:
1.自治区医疗保障局网上服务大厅注册、登录、认证、企业信息和产品信息维护操作手册(生产企业、配送企业).rar
2.兵团医疗保障局网上服务大厅注册、登录、认证、企业信息和产品信息维护操作手册(生产企业、配送企业).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