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兴仁街道东巨山村卫生室等19家定点机构信息变更的通知
2024年09月05日 枣庄市医疗保障局

  根据《关于印发《枣庄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管理经办规程》的通知》(枣医保中心发【2022】6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枣庄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管理经办流程的通知》相关规定,兴仁街道东巨山村卫生室等19家定点机构向薛城区经办机构提交了相关信息变更申请,经审核,现将上述19家定点医疗机构信息变更表公布如下,详见附件。

  附件:定点医药机构信息变更情况表

  枣庄市医疗保险事业中心

  2024年9月4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