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关于2020年国家医保谈判药品挂网采购的通知(三)
2021年05月15日 浙江省药械采购平台

根据《浙江省医疗保障局、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0年)有关事项的通知》(浙医保联发〔2021〕4号)文件精神,按浙江省医疗保障局统一部署,现将部分不高于国家谈判药品价格的同通用名产品纳入我省药械采购平台在线交易,及部分增加转换比的国家谈判药品纳入我省药械采购平台在线交易(具体详见附件)。

请各有关单位及时调整相应产品的价格等信息,确保该部分产品足量供应。新纳入在线交易的产品,尚未递交配送关系的,请相关企业及时将配送关系以书面形式报送至我中心。

联系地址:杭州市拱墅区东新路江南巷2号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联系电话:0571-86401737


附件:部分国家医保谈判药品信息.pdf



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2021年5月14日

普通附件:
部分国家医保谈判药品信息(人工处理).xlsx
部分国家医保谈判药品信息.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