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关于企业申报增补挂网药品公示的通知(豫公共资源药采函〔2023〕42号)
2023年03月24日 河南省医药采购平台(新)

豫公共资源药采函〔2023〕42号

有关药品生产企业:

根据《河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河南省药品增补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豫医保办〔2019〕5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药品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豫医保办〔2022〕45号)和《关于做好河南省药品增补挂网采购资质材料申报工作的通知》(豫公共资源〔2020〕5号)精神,报经省医保局同意,现将企业申报的增补挂网药品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一、公示时间:2023年3月24日-3月30日

二、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疑义,可登录中心医药采购系统—申投诉子系统—申投诉管理-产品质疑目录,选择相应目录,填写质疑信息。

附件:企业申报的增补挂网药品清单.xls


2023年3月24日


普通附件:
企业申报的增补挂网药品清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