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集团采购工作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头孢呋辛酯片、奥美拉唑肠溶胶囊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接续工作的通知
2022年07月04日 广西药品集团采购服务平台

各市医疗保障局,区直及解放军、武警部队驻桂医疗机构、药材供应机构,各药品有关生产、配送企业:

为做好头孢呋辛酯片、奥美拉唑肠溶胶囊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接续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一)机构范围。全区各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驻桂医保定点军队医疗及药材供应机构;鼓励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卫生机构、零售药店自愿参加。

(二)药品范围。头孢呋辛酯片、奥美拉唑肠溶胶囊,中选清单详见附件。

二、采购周期

本次采购周期自2022年7月20日起至2024年1月20日,采购周期内采购协议每年一签。采购周期内医疗卫生机构要完成当年协议采购量,超出协议采购量的部分,优先采购中选产品,中选企业仍需按中选价格进行供应,直至采购周期届满。

三、工作安排

(一)中选产品挂网及配送关系维护。

中选企业及时登录广西药品集团采购服务平台(域名:www.gxgpo.com,以下简称“平台”)药品系统,按照要求补充完善企业信息、产品信息, 自主选定有配送能力、信誉度好的配送企业。各中选企业、有关配送企业在2022年7月10日前完成配送关系的确认工作。

(二)签订购销合同。

各医疗卫生机构于2022年7月20日前登录平台,与相关中选企业和配送企业完成购销合同的签订工作,并在执行日前做好有关品种的清库、备货工作。

全区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含未填报需求量的医疗卫生机构)应畅通中选品种进院渠道,优先使用带量采购中选产品。在一个采购周期内,非中选产品采购量不得高于上一年度历史采购量,不得超过中选产品采购量。

四、其他规定

本次中选结果在我区涉及的供应保障、货款结算、医保预付、医保支付、激励措施以及管理、监测等要求,参照我区现行相关规定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集团采购工作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4日

普通附件:
头孢呋辛酯片、奥美拉唑肠溶胶囊中选清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