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关于医疗机构申报的药品相关采购信息的公示(20230324)
2023年03月24日 河南省医药采购平台(新)

各医疗机构,有关药品生产企业:

根据《河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河南省药品增补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豫医保办〔2019〕58号),现对医疗机构申报挂网的药品完成采购的相关信息进行公示(见附件),公示期自2023年3月24日-3月26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开放该药品的全省网上采购权限。

附件:医疗机构申报的药品相关采购信息.xls


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3月24日

普通附件:
医疗机构申报的药品相关采购信息.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