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关于公布国家医保谈判仿制药资质证明材料审核结果申(投)诉处理情况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0年10月21日 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各相关企业:

国家医保谈判仿制药资质证明材料审核结果已于2020年10月15日对外进行公示,期间未收到申(投)诉材料。现将国家医保谈判仿制药资质证明材料审核结果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材料审核结果公布

(一)企业资质证明材料审核结果详见附件1。

(二)国家医保谈判仿制药资质证明材料审核结果详见附件2。

二、资质证明材料申报

未申报过资质证明材料的药品应按规定申报资质证明材料,申报流程如下:

(一)办理数字证书及注册绑定

未办理数字证书、企业注册及绑定的企业,通过网上远程办理及绑定数字证书,办理数字证书的流程及材料要求、数字证书操作手册详见数字证书办理指南(通过平台首页中的【平台指南】自行下载使用)。

(二)企业及产品资质证明材料申报

企业通过数字证书登录贵州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网址:http://220.197.219.184:8020),按照投标企业网上申报操作指南(在平台指南中自行下载)的要求进行企业及产品资质证明材料的网上申报。

相关企业须同时完成企业及产品资质证明材料的申报及提交后才能进入审核环节,未提交完整材料的企业及产品均不予以审核。

三、资质证明材料申报时间

2020年10月22日9:00起至2020年10月28日17:00止。

四、有关事项

(一)此次申报仅限于附件2中资质证明材料未申报过的企业及产品信息进行申报,其它企业及产品不得申报。

(二)各相关企业在申报资质证明材料时,应选择对应的目录品规,如实填报所申报药品的信息,其中,产品名称、申报剂型、制剂规格等信息应按照药品批件上的药品通用名称、剂型、规格进行填报,并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有效。

(三)在各相关企业申报资质证明材料期间,将同时对已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各相关企业需随时关注审核情况,对审核意见中提出需补充材料或修改信息的,需及时补充修改并重新提交。

联系电话:0851-85949042

0851-85971605

0851-86402317 (CA技术咨询)

附件:1.企业资质证明材料审核结果

2. 国家医保谈判仿制药资质证明材料审核结果

贵州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0月21日





附件1:企业资质证明材料审核结果.xls

附件2:国家医保谈判仿制药资质证明材料审核结果.xls

普通附件:
附件1:企业资质证明材料审核结果.xls
附件2:国家医保谈判仿制药资质证明材料审核结果.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