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广东省民政厅关于转发国家医保局办公室民政部办公厅《长期护理失能等级评估标准(试行)》的通知
2021年09月22日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广州市医疗保障局、民政局:

现将《国家医保局办公室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期护理失能等级评估标准(试行)〉的通知》(医保办发〔2021〕37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统一思想认识,完善制定评估标准。

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标准是长期护理保险待遇享受和基金支付的重要依据,是构成完整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广州市作为国家确定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城市,要充分认识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工作的重要性,结合工作实际,参照完善地方标准。

二、加强部门协作,探索建立工作机制。

广州市医疗保障部门和民政部门要强化组织领导,加强沟通协调,探索建立评估结果跨部门互认机制、评估数据共享机制、评估效果评价机制等。在试点过程中,不断研究新情况新问题,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反馈评估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附件:国家医保局办公室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期护理失能等级评估标准(试行)》的通知.pdf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广东省民政厅

2021年8月30日

普通附件:
国家医保局办公室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期护理失能等级评估标准(试行)》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