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青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西药配送企业遴选公告
2024年07月24日 昆明市精神卫生防治医院

  为了规范我中心西药的采购行为,促进医疗卫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本着“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经研究,决定公开遴选昆明市盘龙区青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西药配送企业,现将相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依法依规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坚持质量第一、兼顾价格和企业信誉等原则;

  (四)坚持医疗安全为先的原则,确保耗材、试剂及时有效供应;

  (五)按照规范、简化、高效、透明的要求及质量优先原则进行。

  二、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昆明市盘龙区青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西药配送企业遴选;

  (二)遴选方式:院内比选,循“公平公正、质量优先、价格合理”的原则,优先选择药品供应品种多、服务质量好、信誉度高、账期长的供应商。采用公司实力、药品品质、配送及售后服务、药品品种及账期等综合评分评选。

  (三)拟选配送企业数量:西药药品配送企业3家;

  (四)配送周期

  服务期:三年,每年度一考核,考核合格继续续签下一年合同,对年度合同履约、考核不合格的, 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备注:在药品进入国家集采目录后,自动进入集采程序。在合作过程中一旦发现中选配送企业有违法违规行为,我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取消配送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协议期间如因上级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因素,与原采购协议相矛盾,须立即做出相应调整,或立即终止合同。

  (五)配送及服务地点:

  昆明市盘龙区青云街道金瓦路福泽雅苑8-9栋之间1-2层底层商铺。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1.具有合法的资质证书,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不良记录;

  4.供货商具有及时供货、良好的售后服务(包括退换货)。

  5.药品配送企业为昆明市医疗保障局昆明市医疗保障公布昆明市2024年基层医疗机构药品配送企业,并按相关要求具有两票制资格。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合法条件。

  四、比选须知

  (一)报名资料必须齐全、清晰明了,递交纸质版资料。所有资料须真实有效,供应商递交资料弄虚作假的,取消报价资格或中选资格一旦发现投标资料作假,一票否决,3 年内不得参与中心各项招标。

  (二)各比选单位企业提供配送药品目录1份(包括:药品名称、生产厂家、规格、价格等);

  五、递交材料要求

  将所有纸质资料按照装订要求顺序排列,统一用A4纸备齐,加盖单位鲜章,用资料袋装好,资料袋封面密封并加盖骑缝章(单位公章),资料袋封面写明公司名称及报名项目名称(如:xxx 公司西药药品配送企业遴选资料包),否则一律按照“无效资料”处理。

  (一)资料袋内资料装订顺序要求:

  1.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等。

  2.公司简介(资质、组织机构、人员结构、获奖情况以及制度建设情况等)。

  3.委托他人参与遴选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主要业绩证明材料;

  5.提供针对此次配送服务的质量保证措施和服务方案(包括退换货)

  6.提供采购合同模板一份,合同应包括:购销合同或协议、廉政合同或协议、质量保证合同或协议、药品采购执行“两票制”承诺书、授权委托书等相关资料。

  (二)比选资料报送时间:2024年7月24日-2024年7月30日(上班时间:08:30-17:30)

  (三)比选资料收集地点:昆明市精神卫生防治医院二楼药剂科(盘龙区联盟街道小坝路56号)

  (四)联系方式:童老师:13668710151

  王老师:18314560242

  六、其他

  材料递交结束后,医院会在五个工作日内组织召开院内评审会,遴选结果于会议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在医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公示公布。

  七、供货合同签订

  (一)公示结束期满后通知中选企业签订购销合同,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院方签订购销合同,并严格履行购销合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则总评分排名第四位的投标人递补为中标人,医院有权选择与其签订合同。

  (二)中选方应在院方约定的时间、地点签订药品购销合同(同时签订质保、廉洁、两票制承诺等协议),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选资格。

  (三)合同期限:合同一年一签,考核合格续签下一年合同。

  (四)签订供货合同后,医院按实际用量进行采购。

  (五)如遇国家和省市的法律、法规、政策调整,则按国家和省市规定执行,执行之日为合同终止之日。

普通附件:
附件1:昆明市盘龙区青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药品配送企业遴选标准及考评内容.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