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关于公示部分药品变更属性标识(2020年第四批)的通知
2020年05月22日 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网

各相关单位:

根据企业提交的申请,现对部分药品属性标识(2020年第三批)进行变更,现予以公示,详见附表 。

公示期:2020年5月25日-27日17:00。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投诉申诉管理”提交材料(须加盖电子印章),逾期不再受理。提交的材料应真实有效,不得恶意投诉申诉。

附:部分药品属性标识变更明细表(2020年第四批)

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5月22日

普通附件:
部分药品属性标识变更明细表(2020年第四批).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