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征求云南省中药配方颗粒标准(第二十二批)意见建议的公告(2024年 第3号)
2024年07月10日 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按照国家药监局、国家卫生健康委等4部委印发的《关于结束中药配方颗粒试点工作的公告》以及《云南省中药配方颗粒管理细则(试行)》《云南省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标准制定工作程序及申报资料要求(试行)》等文件要求,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组织完成第二十二批共10个品种省级中药配方颗粒标准审评工作,为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和适应性,现公开征求意见。

  请于2024年7月19日前,将有关意见建议反馈至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并附相关说明、实验数据和联系方式。反馈来函需加盖公章,并同时发送电子材料至指定邮箱,期满未回函视为无异议。

  联系人:付方云,联系电话:0871-68571802,电子信箱:905084061@qq.com。

  联系地址: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科发路616号,邮编:650106。

  附件:云南省中药配方颗粒标准(第二十二批)征求意见稿.rar

  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普通附件:
云南省中药配方颗粒标准(第二十二批)征求意见稿.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