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庆元县中医院的委托,就其庆元县中医院中药饮片及相关伴随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一.采购编号:浙金丽招2023124-1号
二.项目名称:庆元县中医院中药饮片及相关伴随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预算金额 (万元) |
折扣率最高限价 |
备注 |
1 |
庆元县中医院中药饮片及相关伴随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
2 |
年 |
中药饮片及相关伴随服务 |
1000 |
80% |
详见第三章招标需求 |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5.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5.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本项内容由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现场完成查询)。
5.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5.3.1投标人具有中药饮片相应生产资质或经营资质,且具备中药饮片代煎服务资质。
5.3.2生产资质:指依法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已在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的中药饮片生产企业。
5.3.3经营资质:指依法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具备中药饮片经营资质。
5.3.4中药饮片代煎服务资质:供应商提供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中药饮片代煎服务”。
5.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
6.1发布公告之日至2023年11月28日,每天8:30-12:00,14:00-17:00(北京时间),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6.2获取招标文件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以下报名资料:
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③投标人具有中药饮片相应生产资质或经营资质,且具备中药饮片代煎服务资质。
生产资质:指依法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已在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的中药饮片生产企业。
经营资质:指依法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具备中药饮片经营资质。
中药饮片代煎服务资质:供应商提供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中药饮片代煎服务”。
以上资料须加盖单位公章,邮寄或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地址:丽水市庆春街909号五楼,电话:0578-2832189,邮箱:312559383@qq.com。邮寄或邮件递交的,以实际收到邮件的时间为准)。
6.3招标文件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获取的方式:网上直接下载
七.公告期限: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招标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文件等内容,采购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八.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采用现场递交方式。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九.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8日09:30(北京时间)。
十.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庆元县石龙街72号5楼会议室(庆元县中医院)。
十一.开标时间:2023年11月28日09:30(北京时间)。
十二.开标地点:庆元县石龙街72号5楼会议室(庆元县中医院)。
十三.本公告在以下媒体公布:
浙江政府采购网 http://zfcg.czt.zj.gov.cn/
十四.其他事项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招标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招标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庆元县中医院
项目联系人:苏老师联系电话:0578-6111167
质疑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0578-6122183
地址:庆元县中医院石龙街72号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凌玲联系电话:0578-2832189 传真:0578-2128189
质疑联系人:朱鸿鹄联系电话:0578-2832189 传真:0578-2128189
地址:丽水市庆春街909号
3.同级监督管理部门:庆元县中医院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吴凌霞监督投诉电话:0578-6381212
地址:庆元县中医院石龙街72号
庆元县中医院
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