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疗保障局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9931号建议的答复
2020年09月23日 国家医疗保障局

戴立忠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营造国产、进口产品“同质同价”公平竞争环境,加快进口替代的建议收悉,我们会同卫生健康委、药监局等相关部门,进行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长期以来,政府管理医疗服务价格强调尽量将医用耗材打包在服务项目内收费,目的是引导医疗机构控制医用耗材成本,间接起到治理医用耗材价格虚高的作用。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是必要的,特别是对于替代性强、竞争充分的医用耗材起到了积极作用。但这种方式确实难以充分体现技术劳务价值,也不适应各自成本的变化规律,特别是不同品牌价格差异较大的情况,耗材需求刚性较强,反而容易出现服务“同质不同价”或成本倒挂的情况。

目前,国家医保局正在研究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规范医疗服务项目管理。将检测服务作为医疗服务立项定价,保持技术劳务部分的价格相对稳定,对检测试剂盒实行公开挂网、集中采购以及“零差率”销售,使物耗部分的价格随着需求规模竞争程度有序下降。

您提出的关于营造国产、进口产品“同质同价”公平竞争环境,加快进口替代的建议对我们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具有重要指导意义。下一步,我们将充分总结各地实践经验,探索“技耗分离”的可行性,争取从根本上解决“同质不同价”等问题,加快完善价格项目政策和价格形成机制。关于临床用血筛查工作,主管部门也在积极探索改革措施,促进“同质同价”。

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注,希望一如既往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

国家医疗保障局

2020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