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召开药品采购票据传输问题约谈会的通知
2020年10月22日 内蒙古自治区医药采购网

各相关药品配送企业:

根据《关于及时上传及更正药品发票信息的通知》(内药采中心字〔2020〕78号),对未完全上传发票信息及上传信息有误的药品配送企业,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经多次督促,部分企业仍未整改到位。经研究,我中心决定召开药品采购票据传输问题约谈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对仍未整改到位的配送企业进行谈话,配送企业对相关问题做出说明。

二、参会人员

各配送企业相关负责人1名,企业名单详见附件1。

三、会议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0年10月27日9:30。

地点:内蒙古自治区药品器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三楼会议室(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西街19号)。

四、其他事项

(一)参会人员应持有企业授权参与本次约谈会的授权书和整改说明(签章)。

(二)请于10月26日10:00前将参会回执发送到463497358@qq.com邮箱。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471-4967106。

附件:1.约谈企业名单

2.会议回执

内蒙古自治区药品器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2020年10月22日

普通附件:
1.约谈企业名单.docx
2.会议回执.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