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健康委转发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重型、危重型病例诊疗方案(试行第二版)的通知
2020年02月15日 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来源网址失效)

各区卫生健康委,海河教育园区社会事业发展局,委直属有关单位,医学院校附属医院,中央驻津医院,部分部队、企事业单位医院:

现将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重型、危重型病例诊疗方案(试行 第二版)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20〕127号)转发你们,请各相关单位及时传达,加强人员培训,提升重型、危重型患者救治能力。

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重型、危重型病例诊疗方案(试行 第二版)的通知.pdf


2020年2月15日

普通附件:
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重型、危重型病例诊疗方案(试行 第二版)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