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关于做好广东联盟和豫北片区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备选药品网上维护配送关系及签订购销合同的通知
2023年03月13日 河南省医药采购平台(新)

豫公共资源药采函〔2023〕38号

各相关单位:

为确保广东联盟和豫北片区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工作顺利实施,现就中选/备选药品网上维护配送关系及签订购销合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上维护配送关系

(一)各中选/备选企业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医药集中采购平台,点击“药品交易”模块,点击“配送关系管理”菜单,自主确定配送企业,建立网上配送关系,具体操作方法详见平台首页“操作帮助”模块“药品带量采购合同签订功能操作手册”。

(二)维护配送关系时间:2023年3月13日—2023年3月28日。

二、网上签订购销合同

(一)医疗机构、中选/备选企业、配送企业登录药品交易系统,点击“药品交易”模块,点击“带量合同管理”菜单,查看及确认合同内容,签订三方电子交易合同。具体操作方法详见平台首页“操作帮助”模块“药品带量采购合同签订功能操作手册”。

(二)签订购销合同时间:2023年3月13日—2023年3月28日。

三、操作帮助

各医疗机构和企业在配送关系维护和网上购销合同签订过程中,对相关操作流程有疑问的,请搜索下载“钉钉”APP,点击右上角“+”扫描以下群二维码,加入“广东联盟和豫北片区联盟集采合同签订工作群”咨询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