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关于公示国谈仿制药挂网的通知
2020年09月22日 河北省医用药品器械集中采购网

各相关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按照《关于2019年国家谈判药品仿制药挂网的通知》(冀医保函〔2020〕7号)规定,现将符合挂网条件的仿制药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申(投)诉,材料应为有关部门的相关文件、批复、说明、官网截屏等。若材料出现无法辨识或伪造等情况,造成的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

在我省药采平台挂网仿制药价格高于全国最低挂网/中标价的,一经查实,取消该药品在我省挂网资格。企业在外省出现挂网/中标价低于我省挂网价的,应于30日内提出价格调整申请,否则从查实之日起暂停一年挂网资格。

公示时间:2020年9月22日至9月25日

受理时间:2020年9月22日至9月25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节假日除外)

电话:0311-66906539

邮箱:hbybcgzx@163.com

附件:国谈药品仿制药挂网公示情况表



河北省医用药品器械集中采购中心

2020年9月22日

普通附件:
国谈药品仿制药挂网公示情况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