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挂网产品价格联动(2019年第二批)的通知
2019年11月11日 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网

各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加强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的意见》(鲁医保发〔2019〕66号)和《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价格联动实施方案》(鲁公资交〔2019〕37号)要求,现开展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以下称“省平台”)挂网产品价格联动(2019年第二批)工作,通知如下。

一、联动范围

(一)2019年9月18日发布的《关于开展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挂网产品价格联动的通知》“联动范围”未申报产品;已申报但不符合要求产品(见附件1);已申报参考数据省份为广东、重庆和福建需调整产品。

(二)原公开招标遗留产品、原参加备案采购审核通过的产品、2019年山东省医疗机构集中挂网采购产品(补充)、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等药品(2019年第五批)等未参加价格联动的产品。

具体产品,企业可通过省平台内“数据上报系统”—“上报外省价格”模块中点击“新增上报药品”按钮,弹出的“选择上报药品”窗口内的产品均属本次价格联动范围产品,弹出窗口内未查到的产品本次不进行价格联动。

二、申报要求

(一)企业通过用户名密码登录省平台(http://ctc.sdyypt.net/),在“数据上报系统”-“上报外省挂网价格”模块申报相关信息。具体操作方法见《上报外省挂网价格操作说明》(附件2)。

(二)本次价格联动只针对包装进行差比,剂型、含量(规格)不进行差比;申报产品仅有一个包装的也须按药品差比价计算最小制剂价格,申报结束后将按最小制剂价格差比计算包装价格。

(三)使用单位为片、粒的口服片剂、胶囊剂申报价格应为全国所有包装按差比价计算到最小制剂单位中最低的价格,小数点后保留四位(例:某一产品在全国共有2个包装中标或挂网,10片最低价格为10元,20片最低价格为20元,按差比价规则计算出10片包装的最小制剂单位价格为1.0877元,20片包装的最小制剂单位价格为1.1156元,应申报1.0877元,药品差比价计算示例表详见附件3);包装单位为袋(支、瓶)的颗粒剂(注射剂、合剂等)产品申报价格应为全国所有包装按差比价计算(直接相除)到最小制剂单位中最低的价格;《上报外省挂网价格操作说明》中“备注挂网价格”内申报最小制剂单位最低价对应的包装价格,同时上传该产品最小制剂单位最低价格对应包装的中标通知书或省级采购部门网站价格截图,并使用企业数字证书加盖电子签章。

(四)多包装价格只须申报全国计算到最小制剂单位中最低的一个省份价格,无须申报每个省份最小制剂的最低价格。

三、申报时间

2019年11月12日9:00至2019年11月20日17:00。

四、注意事项

为推动价格联动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上次企业申报情况,做如下提醒:

(一)本次申报时间截止后,应参加价格联动未申报的产品将按规定撤网。

(二)为不影响产品挂网,请按要求正确申报多包装产品价格信息,切勿将最小制剂单位价格申报为包装价格,所有多包装均需申报且最小制剂单位最低价格应一致,请仔细阅读正确使用差比价计算示例表。

(三)如果山东省挂网价格为全国现行省级挂网最低价格,企业需申报山东价格。

(四)同一企业产品的通用名、剂型、规格、包材、包装完全相同的,只能选择其中一个产品申报。

(五)无符合条件的省级价格信息的产品,仅须在“是否同意价格联动”选项中选择“是”,并上传《价格承诺书》(附件4)后提交,公示后纳入“备选库”。

(六)广东、重庆和福建的数据,企业可根据情况自主选择使用。

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9年11月11日

普通附件:
附件1:申报不符合要求产品明细表.xlsx
附件2:上报外省价格操作说明.docx
附件3:药品差比价计算示例.xlsx
附件4:药品价格承诺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