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金华市金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东阳市中医院中药配方颗粒采购及配送服务(非政府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2020年05月25日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相关条例,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东阳市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金华市金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东阳市中医院委托,现就东阳市中医院《中药配方颗粒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有该项目服务能力的单位机构及其他合格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JCZFCG2020-Q09-A117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项目内容及数量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预算金额

型号、技术规格

1

中药配方颗粒采购及配送服务

1项

300万/年

详见《招标需求》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有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工商营业执照具有本次招标内容的经营范围;

6、投标人必须是国家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中药配方颗粒试点生产企业或是被列入“浙江省中药配方颗粒科研专项”的生产企业,并且是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完成备案的中药配方颗粒生产企业。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应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公布为准;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报名/发售时间:2020年5月25日至 2020年6月10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金华市金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东阳市江北街道关山北路20号)。

3、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现金 500元,售后不退。

4、投标人未在采购代理机构办理报名手续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资格审查文件1份,包括以下资料: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陆万元整。

投标响应方应于2020年6月14日下午17:00时前向招标方缴纳投标保证金,以入账为准,(请用支票、汇票、本票、银行转账等非现金形式交纳,请提前提交,以款项入账为准,投标响应方在填写汇款单时须做到与以下提供的账户信息完全一致)。投标保证金须由投标响应方账户汇至:

账户名称:金华市金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金华东阳支行

银行账号:356090100100124651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6月15日下午14:30时;投标文件可以采用快递方式递交,或者于6月14日下午17:00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金华市金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东阳市江北街道关山北路20号),我公司工作人员将在上述时间内接收投标文件。相关的备查原件不必邮寄,如有需要,将会采用钉钉现场查询的方式随机抽查,为确保原件的真实性,疫情结束后,采购人可以随时要求重新审查原件,如有造假,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并有被列入黑名单的风险。快递邮寄地址:金华市金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东阳市江北街道关山北路20号);收件人:李健健。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0年6月15日下午14:30时在金华市金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东阳市江北街道关山北路20号)开标室开标,请各投标供应商在2020年6月15日14:00前加入指定钉钉群并签到,参与不见面开标会,供应商在投标文件开启后至开标会结束前需在钉钉群等候在线询标,同时请供应商保持电话畅通,因通讯不畅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一、招标文件发布地址: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

十二、招标文件公告时间

招标公告时间: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以公告发布次日开始计算)。

十三、业务咨询;

代理机构:金华市金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晓亮          电话:13505890861

采购人:东阳市中医院

联系人:张雪平          电话:0579-86639987

附件信息:

普通附件:
东阳市中医院中药配方(发布).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