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注销《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的公告(辽药监告〔2024〕69号)
2024年07月26日 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按照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局令第9号)第十八条的规定,根据企业申请,我局现依法注销辽宁宏威医药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的《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注销《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列表

  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25日

普通附件:
附件:注销《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列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