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乌鲁木齐市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委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保障慢性病药品供应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2020年02月17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保障局(来源网址失效)

各定点医疗机构、各慢性病协议定点药店:

现将《乌鲁木齐市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委关于疫情防控 期间保障慢性病药品供应有关问题的通知》(乌医保(20201 5 号)转发给你们,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自治区本级慢性病患者用药保障参照执行。

附件:《乌鲁木齐市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委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保障慢性病药品供应有关问题的通知》(乌医保〔2020)5号)

自治区医疗保障事业发展中心

2020年2月14日

附件:

乌医保〔2020〕5号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保障慢性病药品供应

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定点医疗机构、各慢性病定点零售药店:

为加强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降低参保患者往返 医院药店带来的交叉感染风险,更好的保障慢性病患者就医购药 需求,现就我市疫情防控期间保障慢性病药品供应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慢性病定点零售药店药品保障工作

病情稳定、长期服用相同药物,不需要更改处方的参保慢性病患者,在无外配处方的情况下,慢性病定点零售药店可根据药店留存的患者前一次外配处方,或医保信息系统推送的患者前一次就诊处方电子信息,为患者供应相同的慢性病药品,并做好医保结算工作。此项工作暂定试行至疫情结束。

二、定点医疗机构慢性病就医购药保障工作

疫情防控期间,对病情不稳定、需要调整药物等不适宜开具长处方的参保慢性病患者,定点医疗机构应建立专用通道,及时为患者提供医疗服务,解决其就医购药需求。

三、 相关要求

(一) 各定点医疗机构、慢性病定点零售药店应做好药品采购工作,确保疫情防控期间药品库存充足。

(二) 疫情防控期间,各慢性病定点零售药店要在确保用药安全和基金安全的前提下,为全市参保慢性病患者提供慢性病药品供应服务。慢性病定点零售药店应积极与社区对接,配合社区做好 慢性病患者代购配送慢性病药品工作。

(三) 慢性病定点零售药店要根据慢性病定点医疗机构外配 处方为患者供应慢性病药品,并严格按照处方的用药品神、数量、剂量调剂发药,严禁串换药品。

附件:乌鲁木齐市慢性病定点零售药店地址和联系电话

乌鲁木齐市医疗保障局????乌鲁木齐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2月13日



附件1:

慢性病协议定点药店名单

序号

药店名称

药店地址

区域分布

联系电话

1

国药控股新疆新特药药业连锁有限公司鸟鲁木齐中医药房

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解放南路138号

南门市中医院150米

0991-2300261

2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新疆新特药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乌鲁木齐市 第三十六分店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华南路454号

自治区人民医院旁60米

0991-2893260

3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新疆新特药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乌鲁木齐市 幸福路二分店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幸福路150号

幸福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旁50米

0991-2653441

4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新琏新特药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北京路分店

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48号

市第一人民医院分院旁20米

0991-3851205

5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新程新特药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乌鲁木齐市 新医路二分店

乌鲁木齐市鲤.鱼山南路110号

医科大一附院对面

0991-4326971

6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新疆新特药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乌鲁木齐市 第三十五分店

乌鲁木齐市苏州东路666号

自治区肿瘤医院对面

0991-3668813

7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新疆新特药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乌鲁木齐市 南湖东路分店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东路北二巷73号

医科大二附院对面

0991-2610320

8

国药集团新疆新特药药业连锁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安居北路新特 药店

鸟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安居北路215号

安居路新特药办公区

0991-4608220

9

国药控股新疆新特药药业连锁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和平南路药房 (原乌鲁木齐凝德堂和平南路店)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和平南路80号

和平南路

0991-2606195

10

乌魯木齐市同济堂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乌鲁木齐市师大西路159号昆仑小区5号

八楼.师大附近

0991-4858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