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德阳市口腔医院药品配送企业入围招标公告(20240329)
2024年03月29日 德阳市口腔医院(德阳市第三人民医院)

  根据国家出台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四川省卫健委颁发的有关规定,德阳市口腔医院公开遴选药品配送企业,欲参加配送企业的投标单位请携带相关资质文件(包括: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相关授权以及各种认证等)到德阳市口腔医院采供科递交相关材料。

  一、遴选需求和品目范围

  1. 包①:西药(含中成药),拟为西药(含中成药)选取入围配送企业7名。

  2. 包②:中药饮片(含免煎颗粒),拟为中药饮片(含免煎颗粒)选取入围配送企业3名。

  二、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遴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法人及销售人员有效身份证件、销售人员委托授权书等。

  7.供应商必须为该产品生产厂家在“四川省医保公共服务平台”的授权配送企业,并且符合“两票制”相关规定。

  8.供应商提供的药品质量必须符合已颁布的国家标准或国际标准的有关条款,所提供相关资质证件必须齐全、有效。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三、评审办法:

  综合评分(综合评分细则见附件)。

  1、本项目的评审由邀请人组织相关人员组成评审委员会对药品配送企业的申请文件进行评审。

  2、本次遴选实行综合评分法,按得分高低进行排序,包①:西药(含中成药)邀请人确定得分排名前7名的为入围企业(如资格审查合格的申请人家数不足7家,则全部中选);包②:中药饮片(含免煎颗粒)邀请人确定得分排名前3名的为入围企业(如资格审查合格的申请人家数不足3家,则全部中选)。若得分相同则配送相应时间得分高的排序在前,若仍相同则业绩得分高的排序在前,若仍相同则由评标委员会讨论选择方式决定排序。

  五、签订和执行合同及监管要求

  本次中选配送企业合同有效期为2年,期间因上级相关政策调整方可作出相应改变。在合作过程中一旦发现中选配送企业有违规违法行为,立即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关责任,取消配送资格。投送文件一式5份,纸质版放入文件袋密封加盖公章,文件袋上务必写明公司名称和遴选品目类别,于2024年04月10日下午17点之前提交至采供科(四川省德阳市天山北路83号,德阳市口腔医院附楼一楼采供科),未响应公告文件要求视为作废。(本次遴选不接受邮寄的申请文件 )。

普通附件:
德阳市口腔医院药品供应商遴选综合评分细则.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