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开征求《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委托配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
2024年09月05日 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加强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委托配制监督管理,完善委托配制程序,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起草了《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委托配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是2024年9月5日—10月5日。有关单位和个人可将意见反馈至lihongcai9901@163.com,请在电子邮件主题注明“文件名称-意见建议反馈”。
附件:《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委托配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5日
普通附件: |
《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委托配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