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和我省带量采购有关政策,为做好我省相关药品挂网采购工作,现公示公布部分集中带量采购非中选药品价格申报信息。
一、公示、公布内容和时间
(一)公示内容。部分纳入相关批次国家带量采购江西地区非中选药品、国家组织集采(第1-4批)协议期满后江西接续、上海十五省联盟集采(国采1-5批接续)等集采项目非中选药品的价格申报情况,公示期自2024年9月29日至2024年10月8日下午5:00。
(二)公布内容。前期已公示无异议的及我省非主非备(包括未在供应清单药品)申报价格符合要求的部分纳入第九批国家带量采购江西地区非中选药品。
二、申诉材料提交方式
对于公示信息(包括药品统一编码)有异议的,请登录江西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下称简称“招采子系统”),选择“网上办事大厅-药品其他事项”,标题统一填写“9月29日公示非中选药品信息申诉”提交相关材料
三、其他事项
1.公布的非中选药品纳入招采子系统“自主议价”项目,医疗机构与企业实行网上议价采购,采购价不得高于挂网价。在执行过程中,根据企业申报价格、国家监测价格、上海红线价格和原研参比制剂及过评价格,对挂网价格实行动态调整。属于第九批国家带量采购江西地区非中选药品范围,因申报价格不符合要求以及未申报的产品,停止挂网采购。
2.注射剂以最小制剂单位挂网,暂无单支医保编码的注射剂,请企业及时至国家医保信息业务编码标准数据库动态维护平台申请。
3.未在公示、公布范围内的其他各批次国家集采和我省集采非中选药品,请相关企业登录招采子系统,在“我的药品库”维护相关产品基础信息,然后在“药品招标管理-产品挂网管理-新申请挂网药品价格填报”中申报对应产品全国各省挂网价、质量层次(过评、原研/参比制剂)、所属国家集采批次等相关信息。其中,化学药品只接受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或属于原研/参比制剂的非中选产品申报(低分子量肝素类药品除外)。
咨询电话:0791-88130800
江西省医药价格和采购服务中心
2024年9月29日
普通附件: |
附件1:部分集采非中选药品价格申报信息公示表.xlsx 附件2:第九批国家集采非中选药品价格申报信息公布表(1).xls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