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关于2021年常用药品和短缺药品联盟带量采购中选结果挂网交易有关事宜的通知
2021年09月16日 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

各相关企业:

根据《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2021年常用药品和短缺药品联盟带量采购中选结果执行工作的通知》,现将2021年常用药品和短缺药品联盟带量采购中选药品挂网交易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挂网交易目录

挂网交易药品为渝豫鄂桂琼滇青宁新新疆兵团常用药品联盟带量采购和渝豫桂琼滇青宁新新疆兵团兵团短缺药品联盟保供稳价带量采购中选药品,含常用药品和短缺药品,目录详见附件1。目录对应的同厂同品规老中标药品,将在目录内药品挂网交易后停止挂网交易资格,停止交易目录详见附件2。

二、采购周期

常用药品采购周期为1年,短缺药品为2年,采购周期自2021年10月1日起计算。

三、工作安排

(一)医疗机构、生产企业、配送企业于9月28日起在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上以电子合同的方式签定集中采购合同。

(二)中选生产企业是保障药品质量和供应的第一责任人,中选企业可自主在省采购平台选定不超过3家(含3家)有配送能力、信誉度好的药品经营企业进行配送。请企业于9月28日至30日在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建立配送关系。

四、样品备案有关工作

(一)挂网交易目录中备注“须样品备案”的药品,即日起开展样品备案工作,请企业先按规定程序完成样品备案。样品备案办理流程详见附件3。

(二)请企业于2021年9月27日下午17:00时前(法定节假日除外),将《云南省基本药物中标品种样品备案表》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3),原件扫描发送至电子邮箱:ynsypjzcgpt@163.com,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项目名称+企业名称+基药备案表”。

五、交易系统账号

(一)已有“云南省药物集中采购交易系统3.0版”交易账号的企业,沿用原有的交易账号。

(二)交易账号密码遗失的企业,按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办事指南”中相关办理须知要求办理。

六、信息补充完善

有关企业应仔细、认真核对挂网交易药品信息(包括最小制剂单位、计价单位、包装单位、包装数量、通用名、剂型、规格、企业名称、备注等)。如药品基本信息发生变更,请派授权代表在2021年9月22日下午17:00时前(法定节假日除外)将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3)、信息补充完善资料原件扫描发送至电子邮箱:ynsypjzcgpt@163.com,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项目名称+企业名称+信息补充完善”。

联系方式:0871-65357873、

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871-65379183

附件1:挂网交易目录.xlsx

附件2:停止交易目录.xlsx

附件3:样品备案相关材料.rar

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2021年9月16日

普通附件:
附件1:挂网交易目录.xlsx
附件2:停止交易目录.xlsx
附件3:样品备案相关材料.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