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医疗服务共同体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8年09月15日 临安区人民政府(来源网址失效)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 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杭州市临安区医疗服务共同体建设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31日

(此件可公开发布)

杭州市临安区医疗服务共同体建设 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32号)和浙江省《关于开展县域医疗服务共同体建 设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浙医改办〔2017〕7号)及《关于推进县域医疗服务共同体建设试点工作的若干意见》(浙卫发〔2018〕9号)的要求,现就我区开展区域医疗服 务共同体(以下简称医共体)建设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卫生 与健康大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临安经济社会发展和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实际,以开展区域医疗服务共同体建设为突破口,进一 步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不断完善医疗机构管理模式、运行机制和激励机制,优化整合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和完善,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健康服务需 求,推进“健康临安”建设。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统筹规划。落实政府规划、指导、协调、监管等职能,根据区域医疗资源结构布局和群众健康需 求,按照业务相关、优势互补、双向选择、持续发展等要求,兼顾既往形成的合作关系,统筹医疗机构组建医共体。

(二)坚持公益,创新机制。坚持政府办医主体责任不 变,切实维护和保障基本医疗卫生事业的公益性。改革创新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医疗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优化资源配置,结合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进,逐步建立完 善医疗机构间分工协作机制。

(三)资源下沉,提升能力。深化与省市三级公立医院合作,加强人才培养和专科建设,提升区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立医共体统一管理机 制,引导医疗资源下沉,推进区域医疗资源配置更加合理高效,提高基层医疗服务整体能力。

(四)便民惠民,群众受益。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逐步实现区域医疗服务 质量同质化管理,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居民健康“守门人”职能,方便群众就近得到优质卫生健康服务,增强群众获得感。

三、工作目标

2018年,医共 体制度框架基本建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得到提升,初步形成较为科学的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医疗机构分工协作机制和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 动的就医格局。

2020年,形成较为完善的医共体政策体系,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医疗机构形成服务、利益、责任、管理共同体,医共体内人员有序流动, 就医秩序合理规范,医疗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实现区域就诊率90%以上、基层就诊率65%以上,群众对医改满意度高。

四、医共体组建方式

结合临安实际, 优化区域医疗资源,组建区级医院协作单位以及区级医院和镇街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共体,提升区级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

(一)建立区级医院协 作单位。加强区人民医院、区中医院、於潜人民医院、昌化 人民医院相互协作,共建共享优质资源,优势互补,协同发展,形成全区医疗资源一盘棋,大力提高区域就诊率。各协作单位要加强协作医院服务能力和管理能力建设,共同做好协作 医院医共体建设,全面提升各级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完成医共体建设工作任务。协作单位之间原有关系不变,以人才共享、技术支持、检查互认、服务衔接等为纽带进行协作,无偿提 供支持。积极推进协作单位专家资源、培训资源、科研资源、信息资源、管理资源和文化资源共享,开展业务流程整合、检查检验结果互认、临床路径管理等工作,逐步实现质量改 进、诊疗方案、健康数据、信息系统、评价体系的统一。协作医院卫技人员互派,在晋升卫技专业职称时,视作到基层工作经历。

1.建立区人民医院与於潜人民医院协作 单位;

2.建立区中医院与昌化人民医院协作单位。

(二)结合医疗机构地域分布、功能定位、服务能力、业务关系、合作意愿,组建4个医共体。医共体内各 成员单位原有第一名称、机构性质不变,牵头单位增挂“杭州市临安区***医院医共体”,组成单位增挂“杭州市临安区***医院医共体***分院”。

1.区人民医 院医共体。以区人民医院为牵头单位,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为参与牵头单位,与锦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青山湖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青山湖街道横畈社区卫生服务中 心、太湖源镇中心卫生院组成医共体。

2.区中医院医共体。以区中医院为牵头单位,与玲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锦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高虹镇中心卫生院、板 桥镇中心卫生院、板桥镇三口卫生院、天目山镇中心卫生院组成医共体。

3.区於潜人民医院医共体。以区於潜人民医院为牵头单位,与於潜镇中心卫生院、於潜镇千洪卫 生院、天目山镇西天目卫生院、潜川镇中心卫生院、潜川镇乐平卫生院、太阳镇中心卫生院、太阳镇横路卫生院组成医共体。

4.区昌化人民医院医共体。以区昌化人民医 院为牵头单位,与昌化中医骨伤医院、昌北人民医院(岛石镇中心卫生院)、昌化镇中心卫生院、河桥镇中心卫生院、湍口镇中心卫生院、龙岗镇中心卫生院、清凉峰镇中心卫生院、 清凉峰镇马啸卫生院、岛石镇新桥卫生院组成医共体。

五、医共体管理体制

(一)区医共体管理委员会。建立由区长任主任,常务副区长、分管副区长任副主 任,区府办、宣传、编办、发改(物价)、财政、人社、卫计、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管理委员会,以加强对医共体建设的统一领导和管理,决定医共体的发展规划、重大项 目实施、财政投入、薪酬水平确定、考核奖惩等重大事项。

(二)医共体管理办公室。在区卫计局设立区医共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医共体建设工作的日常管理,组织 开展指导、督查、考核、评估,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掌握医共体建设工作进展情况。

(三)医共体理事会。由各医共体全体成员单位组成医共体理 事会,作为医共体运行的决策管理机构。理事会制定医共体章程,明确医共体内各成员单位责任、权利和义务,建立健全内部组织机构、管理制度、议事规则等,按章程规定负责医共 体发展规划、运行机制、人力资源管理、资源调配、财务预决算、收入分配等重大事项的决策和管理。理事长由牵头医院院长担任,对医共体运行管理、完成工作目标负总责。理事会 在牵头医院设办公室,负责理事会的日常工作。

(四)医共体内各成员单位保留原法人主体,基本功能定位、财政投入补 助政策不变。但日常运行在医共体理事会的统一领导下,按医共体制定的各项运行机制和制度体系实行统一管理。

六、医共体运行机制

区卫计局负责建立“医疗 卫生信息平台”,推进“三项改革”,在各医共体建立“四大统管机制”,推进“业务、责任、利益、管理”共同体运行机制,加快形成区域医疗卫生整体发展的新机制。

(一)建立区域医疗卫生信息平台,共享信息功能,提高智慧医疗水平。以“互联网+健康”为引领,加快建设健康临安区域信息一体化,实现全区区属医院、基层医疗机 构、公共卫生机构、以及医共体内资源的上下贯通、信息互联共享。一是完善健康管理信息平台。融合建设母子保健、签约服务、慢病管理、看病就诊等健康档案系统,实现院前预 防、院中诊疗、院间转诊、院后康复的全程动态管理;二是全面运行智慧医疗系统。完善以“三个一”为主要内容的智慧医疗体系,大力建设智慧医疗APP、统一结算平台等,实现 网上预约诊疗、健康咨询、检查结果查询、满意度评价、移动支付等功能;三是发展远程医疗,完善签约转诊系统,建立影像、心电、检验、病理中心,实现双向转诊、临床路径管 理、检查检验结果互认、远程会诊等功能;四是建设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实现医改重点指标在线监测、医保、药品耗材采购、药品合理使用、医疗服务价格、床位使用、公共卫生服务 等过程实时监管。

(二)推进人事制度改革,激发人才建设活力。以浙江省乡镇卫生院编制配备标准,配齐镇街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技人员数量,并落实相应人 员财政补助标准;落实医共体内用人自主权,实行区域卫生人才柔性流动,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灵活用人机制。建立与医共体发展相适应的职称晋升办法,实行科学评价,拓展 医务人员职业发展空间。赋予医共体理事会理事长医共体内干部提名权、资源调配权和经营管理权(干部任命由区卫计局按程序组织考察聘任)。建立医共体理事会理事长目标管理责 任制考核,考核体系设计要突出履行责任、管理绩效、机制运行、帮扶基层等,切实发挥引领作用,考核结果作为人事任免和绩效奖励重要依据。

(三)推进医保总额预算 管理改革,发挥医保杠杆作用。医共体内实行医保总额付费管理制度,按上一年度医共体内各医疗机构实际发生总医疗费用确定总额预算基数;综合考虑医疗服务数量、质量以及合理 增长等因素,确定医保总额预算增速调节系数;综合医共体内总额预算基数和增速调节系数,由人社局和医共体谈判确定当年医保总额预算额度。建立“总额预算管理、结余适当留 用,超支合理分担”的激励约束机制(具体办法由区人社局牵头,卫计等相关部门参与制定)。发挥医保对医疗服务供需双方的引导作用,增强在基层看病就医的吸引力,引导参保患 者有序就诊。积极推行医保总额预算下,按点数法、按人头、按病种、按床日付费等多元复合型医保支付方式。区医保基金对医共体的奖惩获益,由医共体理事会确定分配办法。医共 体应制定医药费用控制管理办法,坚决扼制过度医疗增加群众就医费用负担的行为。

(四)推进薪酬制度改革,强化绩效指挥效应。按照“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 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的要求,建立完善与医共体相适应的绩效考核和薪酬分配制度,健全与岗位职责、工作数 量、工作质量等指标密切相关的分配激励机制,由被动服务向主动服务转变,提高 服务效率,保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基本医疗服务落实到位。落实医共体内薪酬分配自主权,在核定的薪酬总量内进行自主分配。强化绩效考核,打破层级区别,体现岗位差异, 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工作任务重、条件相对艰苦的岗位倾斜。实行医共体牵头医院院长年薪制,年薪由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组成,绩效年薪与综合目标管理考核结果挂 钩。

(五)建立人力资源统管机制,为医共体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医共体人员编制由区编委办与区卫计局根据相关政策对区属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两种编制进行分类核定, 编制总量医共体内统筹使用管理。医共体内设立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开展人事工作日常管理,统一人员调配,加强医共体内人才队伍共育共享。

1.按照“按需设岗、竞聘 上岗、按岗聘用、人岗相适、以岗定薪、岗变薪变”的原则,统一岗位设置,加强聘用管理;

2.根据编制总量、医共体发展规划和人才队伍结构,每年制定人才招录培养 计划,由牵头医院统一招聘、统一培训、统一调配、统一管理。加大全科和紧缺专业人员培养,优先保障基层医疗机构用人需求,中医类别医师配备达标;

3.制定牵头医 院医务人员下基层帮扶工作计划,促使优质医疗资源下沉。牵头医院应安排一定数量的卫技人员定向定期到镇街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提升基层服务能力。同时避免将服 务能力强的基层医务人员逆向抽调到牵头医院,削弱基层服务能力。具体要求和管理措施由区卫计局负责制定;

4.根据卫技人员职称晋升前下基层服务的要求,牵头医院 卫技人员晋升中级职称前,应到基层医疗机构连续锻炼不少于2个月;同时每年安排20%的高级职称医生定期到基层医疗机构工作。基层医疗机构每年安排5%的卫技人员到牵头医 院学习、挂职锻炼。通过专科结对帮教,或在基层设立慢性病专科专病门诊或专家工作室等,提高基层常见病、慢性病、多发病的诊治能力。未达到基层服务要求的卫技人员不得聘任 所晋升的职称;

5.巩固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促进人力资源和设备资源向镇街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集中,力争到2020年,每个医共体内建成1— 2个省级甲等标准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鼓励和扶持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展特色专科,特色专科与医共体牵头医院开展合作共建,牵头医院可以探索托管 中心卫生院相关科室,建立医疗单位之间协作增量收益各方合理分配机制。

6.根据区委《关于实施人才强区战略的若干意见》,积极开展高层次人才和紧缺岗位人才引 进。

(六)建立财务统管机制,为医共体发展提供运行保障。医共体内设立财务管理中心,开展财务工作日常管理,各成员单位单独设帐、统一管理、集中核算,加强医共 体的预算、经济运行、医保结算、统计、审计监督等管理。

1.建立健全与医疗卫生服务绩效挂钩的利益分配机制,全面推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改革;

2.建立全成本核算,强化医疗费用控制,优化医共体收支结构,改革后不增加群众就医负担;

3.积极调整完善医疗服务收费结构,逐步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 系;

4.医共体牵头医院财政资金拨付仍按原渠道;对镇街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涉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年终绩效补助等考核奖励性资 金,拨付到医共体牵头医院,其他资金仍按原渠道拨付;

5.建立健全财务监管机制,开展统计管理。卫计局、财政局、人社局定时对医共体财务进行审计 ,结果与薪酬、干部任用等挂钩。

(七)建立医疗服务统管机制,为医共体发展提供质量保证。医共体内设立医疗质量管理中心,开展医疗业务工作日常管理和指导,统一 质控标准,强化有序诊疗,加强医共体内医疗质量同质化管理。

1.规范医疗行为,统一规章制度、技术规范、人员培训、质量管控标准等;

2.强化分级诊 疗,以服务群众需要为原则,完善分级诊疗制度,落实基层首诊责任,常见病的诊疗和康复留在基层医疗机构。制定疾病首诊目录、分级诊疗目录、多发病、常见病、慢性病诊疗规 范,落实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门诊全面使用“标准处方集”;

3.强化双向转诊制度,落实双向转诊工作程序。完善双向转诊标准和操作办法,畅通上下转诊通 道,牵头医院要优先保障上转病人号源、检查、床位,并及时将符合条件的慢性病人及手术康复病人下转。根据我区各镇街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不开设病房的实际,各医共体 组成单位要按需建立家庭病床,承接上级医疗机构下转的病人。各医共体要尊重患者就医选择权,互设转诊通道;

4.加强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坚持“中医基层化、基层 中医化”,推广“治未病”理念健康生活方式;

5.深化牵头医院与省市三甲医院合作,医共体内牵头医院承接省市三甲医院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各医共体内每周要有 10人次以上卫技副高职称以上省市三甲医院专家在岗服务,提高专科建设能力,不断提升医疗机构整体服务水平;

6.推进牵头医院影像、心电、检验、病理中心建设, 提高基层医疗机构检查检验水平,实行区域内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共享;

7.统一药品耗材目录,在省采购平台统一采购,统一配送,落实药品采购两票制。

(八)建立健康促进统管机制,为区域公卫健康提供保障。在医共体内设立健康促进管理中心,开展公共卫生工作日常管理和指导,加强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提升对 居民的健康管理服务水平。

1.以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为重点,加快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优先覆盖老年人、高血压、糖尿病、孕产妇、儿童、结核病、精神障碍患 者、残疾人、失独家庭和贫困人口等十类重点人群,稳定签约服务覆盖面,提高签约服务质量,确保区域人群签约率35%以上,重点人群覆盖率70%以上;

2.创新签 约方式,倡导以家庭为单位,鼓励牵头医院医生加入签约服务,实施“1+1+1”组团签约,提高签约服务水平和吸引力;

3.进一步完善签约服务考核激励机制,在确 保签约数量基础上,突出加强签约服务质量考核;

4.落实签约服务医保政策,优化签约对象转诊服务,对签约转诊对象落实优先接诊、优先检查、优先住院等措施,确保 签约服务对象转诊绿色通道畅通;

5.积极探索家庭医生对签约服务对象的医保包干制。

进一步强化公共卫生服务,医共体要把公共卫生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作 为重要职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切实履行职能,完善工作机制,健全服务体系,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要以加强预防少生病为服务导向,突出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为居民提供全方位、全周期的健康管理与服务。要结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实施,开展健康教育、特殊人群健康管理和慢病人群的管理,加强连续性健康档案建设和信息化管 理。医共体要自觉接受区公共卫生管理机构的业务指导、监督。区卫计局将加强对医共体落实公共卫生职能的考核。

四大统管机制的具体操作办法由各医共体根据本实施方 案的要求制定。为 确保医共体运行有效通畅,各医共体在整合内部职能的基础上,可以结合实际需要,建立其他统管机制。

七、医共体建设时间安排

(一)启动阶段(2018年 5月—8月)。制定区域医共体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和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召开动员大会部署,完成各医共体成员单位签约和挂牌等组建工作。

(二)实施阶段(2018年 9月—2019年8月)。自2018年9月,完成医共体内各项工作制度、诊疗规范和考核办法等制定,建立工作机制,推进区域医共体各项运作机制的实施。

(三)完 善巩固阶段(2019年9月—12月)。对医共体运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在推进过程中不断完善巩固有关运行机制和政策措施。

(四)总结提升阶段(2020年 1月—)。对医共体运行情况与成效进行系统总结评估,建立长效运行机制,提高工作水平,持续推进医共体建设。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医共体 管理委员会要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医共体建设工作运行中出现的困难,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和考核评价机制,统筹推进区域医共体建设。各成员单位要明确职责,按照各部门职 能,及时制定并落实相关配套政策,建立信息沟通渠道,及时解决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确保医共体正常有效运行。

(二)加大财政投入。切实履行政府办医主体责 任,进一步落实财政投入和补助政策,根据医共体建设需要,适当调整财政投入方式,加大投入力度,积极发挥财政资金的引领作用。加快建立建设发展靠政府、运行补偿靠服务的公 立医院补偿机制,全面落实政府对公立医院“六项投入”政策。加快实施基层医疗机构补偿机制改革,建立专项补助与付费购买相结合、资金补助与服务绩效相挂钩的新机制。鼓励镇 (街道)对当地基层医疗机构进行扶持补助。

(三)健全考核评估。建立医共体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制度,突出区域就诊率和基层就诊率提升,以及医共体公共卫生职 责履行、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目标考核、双向转诊比例、医保总额预付管理、财务管理、运行绩效、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医务人员廉洁从医、服务质量和社会满意度等考核指标,考核 结果与相关财政补助、医保支付资金额度、绩效分配总额、医共体牵头医院院长年薪等相挂钩。委托第三方以群众获得感为重点的社会满意度测评。组织相关部门开展指导、督查、评 估等,及时掌握区域医共体建设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有关问题,评估运行机制和工作成效。

(四)加强党的建设。各医共体成员单位要按照中共 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将党建挺在前,切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 意识、看齐意识”,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做好“党建+”文章,以党建推动重点工作,在医共体推进中彰显党组织的先进性,坚决反对和纠正不担当不作 为的问题,增强政治定力,以坚定的态度落实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

(五)加强舆论宣传。加强医共体建设工作宣传,使广大群众和医务人员了解知晓医共体建设工作相 关政策,充分调动广大医务人员参与改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全社会理解与支持医共体建设工作的良好社会环境,确保医共体建设工作平稳、有序、有效实施。

本办法自2018年9月1日起施行。

普通附件:
临政办〔2018〕49号.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