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对广西玉林市华济中药饮片有限公司飞行检查情况
2015年03月27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2015年3月5日至7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会同广西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对玉林市华济中药饮片有限公司进行了飞行检查,发现企业存在以下问题:

1. 涉嫌虚开票据,为药品经营企业违法生产经营提供便利。对玉林市华济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开具给清远市嘉兴医药有限公司等企业的增值税发票及所附销售清单进行核查,发现有7个品种的实际生产数量少于发票显示的销售数量,其中:石膏(批号:14073001)生产30千克,销售100千克;赭石(批号:14073001)生产18.5千克、销售30千克;苘麻子(批号:14090101)生产19.5千克、销售60千克;红花(批号:14090101)生产29千克、销售59.25千克;白芷(批号:14073101)生产26.5千克、销售131.5千克;木香(批号:14072701)生产20千克、销售59.25千克;砂仁(批号:14072501)生产10千克、销售58千克。该企业涉嫌与药品经营企业勾结,虚开票据,为清远市嘉兴医药有限公司违法生产经营提供便利。

2.多批次中药饮片的生产记录缺失。根据该企业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及所附销售清单检查,该企业不能提供黑顺片(批号:14050201)、姜水半夏(批号:14073101)、海龙(批号:14073101)、海马(批号:14072001)的生产记录。

上述行为已严重违反《药品管理法》及药品GMP相关规定,广西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已责令该企业停止生产销售,召回全部中药饮片;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已依法立案查处,启动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程序;同时继续追查该企业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