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厦门支队-卫勤保障药品器械采购公告(2020-ZTH135)
2020年07月30日 中国政府采购网

项目概况

卫勤保障药品器械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258号鸿翔大厦8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08月20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0-ZTH135

项目名称:卫勤保障药品器械采购

预算金额:19.890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厦门支队卫勤保障药品器械采购1项,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将在合同期内不定期通知中标人分批供货。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②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上一年度或上一季度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开户许可证和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③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 1.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④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 1.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⑤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以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⑥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⑦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规定,投标人不得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各投标人应自行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进行查询,并提供查询结果。未提供查询结果或存在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⑧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发生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无效。信用信息查询网站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从上述2个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完整打印件,否则投标无效。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应同时提供通过上述2个网站获取的联合体各方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从上述2个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完整打印件,否则投标无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7月31日 至 2020年08月19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258号鸿翔大厦8层

方式:现场报名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08月20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258号鸿翔大厦8层开标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保证金、文件费、服务费”,

收款单位名称:厦门正通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宏业支行;

账号:40350001040011482

友情提醒:本项目仅限网下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应在报价截止前到账,保证金联系电话:沈小姐, 0592-5810409。

公司邮箱:xiamenzth@163.com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厦门支队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环岛干道会展路2015号

联系方式:张警官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厦门正通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258号鸿翔大厦8层

联系方式:杨小姐:0592-28800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小姐

电 话:  0592-2880061

普通附件:
(采购公告)公开招标+2020-ZTH135+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厦门支队-卫勤保障药品器械采购公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