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关于领取信用评级告知书和递交申辩材料的通知
2024年05月22日 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

各相关企业: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建立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34号)、《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建立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通知》(粤医保发〔2020〕44号)等文件有关要求,按照《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的操作规范( 2020版)》相关程序,我中心对相关企业开展信用评级工作,现就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 领取告知书

信用预评级预告知书自官网通知发布日起已寄发至相关企业。如未正常接收的,相关企业法人可持有效证件或企业被授权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企业公章),于2024年5月30日前到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华侨新村光明路28号3A楼业务大厅领取信用评级告知书(注:未在此期间领取告知书的,自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15日即视为已送达。相关企业名单详见附件)。

二 申辩材料接收

自接到告知书日起,如对信用预评级结果有异议,可于2024年6月12日前向本中心正式提交书面申辩意见,说明申辩理由并提供相应证据。在申辩期间也可对照《主动修复信用措施和裁量基准对应关系表》采取相应措施进行修复。

受理时间:2024年5月22日至6月12日。

现场业务办理:药交中心3A楼业务大厅。

邮寄资料接收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华侨新村光明路28号3A楼 邮编:510095 李小姐收

三 联系方式

(一)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官网在线客服;

(二)咨询电话:020-29195621(工作日:8:30-12:00 14:00-17:30)。

附件:告知书领取相关企业名单

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

2024年5月22日

普通附件:
告知书领取相关企业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