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军队某医院引进药品采购项目
2024年04月24日 军队采购网

  根据相关文件通知要求,医疗机构所需药品选用中选企业确定的配送企业进行配送,我院药品是通过《河北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执行网上采购,请本次我院新引进药品的厂家确定一家在《河北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有配送资格的配送企业为我院配送药品。

  一、递交期限:请以下我院药品供应目录品种生产企业确定的配送商(目录见附件1)于 2024 年 4月30日17:00前与医院采购管理科联系。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话:0314-5980687

  公示期:2024年 4月 24 日至2024年 4 月30日

  生产厂家及配送企业需提交加盖公章的配送相关材料,逾期不予受理。医院将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对企业提供材料经核查存在伪造行为的,直接取消配送资格。材料包括配送企业资质、配送授权书、业务办理委托书(法人除外)、廉洁销售及质量保证承诺书。

  二、要求:

  (一)生产企业原则上选择具有相应药品储存及配送服务经营资质的企业,在《河北省药械采购平台》注册能保障网上采购。

  (二)确定的配送企业必须达到响应时限不超过1小时,配送时限不超过72小时,应急情况下4小时内送达的能力要求。

  (三)外资及港澳台地区独资及参资企业暂不受理。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申请人应对其所提供的上述资料的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