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基本药物藏成药增补目录(2019年版)公示
2019年12月03日 青海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青政办〔2019〕37号)要求,我委组织开展了省基本药物藏成药增补目录遴选评审工作,现依程序对遴选出的100种藏成药省增补目录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19年12月4日至10日,共7天。公示期内,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或意见、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寄驻委纪检组,截止日期以邮戳日期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反映意见、建议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客观、公正符合实际。意见只受理书面材料,个人提交的意见必须签署实名(须手写)、身份证号码,注明联系电话和地址;单位提交的意见必须加盖公章,签署法人代表姓名(须手写)、身份证号码,注明联系电话和地址,以作核实。

联系电话:0971-8251379

地址:西宁市城中区西大街12号

邮政编码:810000

附件 :青海省基本药物藏成药增补目录(2019年版).xlsx

青海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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